“法官姐姐,我看到妈妈了!
谢谢你们!”
近日
鹤山市人民法院法官袁金淑
通过校园“法官姐姐信箱”
收到了一封特别来信
这封信
来自12岁的孩子小洋
父母离异后,他一直跟随父亲何某生活
而最近四年
父母在抚养权和探望权上多次产生分歧
导致小洋一直未能与母亲李某团聚
“妈妈,我好想你!”
就在上个月,小洋难忍相思
悄悄给母亲发了一条短信
看到这条短信后
李某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冲动
连夜从数百里外赶往鹤山欲与小洋相见
但当她风尘仆仆赶到何某家时
却遭到了何某的阻挠
眼见团圆无望,李某咬了咬牙
转身就来到鹤山法院提起了诉讼
要求探望孩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四年前
李某曾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
悄悄将小洋接至外地生活
其后何某又赶到外地将小洋接回
由于担心李某再次“故伎重施”
何某决意在往后的日子里
不让两人相见
“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但应当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
而父亲对此则负有积极配合的义务。”
庭审上,袁金淑耐心地释法说理
同时也劝导何某多为孩子着想
“小洋都这么大了,
你也得尊重理解他的感受,
孩子好几年没见妈妈了,心里难受,
现在好不容易把妈妈盼来,
至少安排他们见一面。”
一看到小洋的短信
何某彻底绷不住了
同意让小洋和妈妈见上一面
当天
李某早早便赶到学校接上小洋
久违的见面让孩子喜出望外
紧紧地抱着妈妈不松手
“妈妈,以后你还会来看我吗?”
看到这一幕
何某的神情缓和了不少
几天后
袁金淑便在“法官姐姐信箱”
收到了开头的这封来信
信中,小洋用稚嫩的字迹详细描绘了
自己与妈妈相见时的喜悦
以及对素未谋面的“法官姐姐”的满满谢意
一字一句
让同样是妈妈的袁金淑深受触动
这一面是见了,那以后呢?
庭审结束后
办案团队再次就如何妥善化解
这家人的矛盾进行深入讨论
“得知父母对簿公堂,
难免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压力。”
“我们要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呵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从维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
袁金淑再次对两人进行释法说理
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
苦口婆心地劝导
“作为母亲,缺席孩子成长过程,
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但探望孩子也不能任性,
要考虑孩子的成长学习实际,
不能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一番谈话下来
双方逐渐放下对彼此的成见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小洋继续跟随父亲生活
日后李某可选择
在孩子放假天数一半时间进行探望
或每月探望四天
彻底消除了李某长久以来的担忧
11月
挂念小洋的袁金淑进行了回访
看到李某和何某解开心结
回归到各自正常的生活
而小洋亦重新对幸福美好的未来
充满了信心
袁金淑心中倍感欣慰
回访的同时,法院也对二人
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倡议书》
鼓励何某、李某认真当好
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继续引导小洋向上向善健康成长
为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治理,鹤山法院充分依托省级三八红旗工作室,精心打造“红旗法庭”“红旗护‘未’队”等法官服务品牌,今年以来,在多所中小学创新设立“法官姐姐信箱”,鼓励在校师生通过信箱渠道反映问题诉求,用心用情传递法治力量。截至目前,共收到8封来信,化解家事矛盾219件,发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开展“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超20次,服务群众超6000人次。
【来源:江门中院 鹤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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