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茂名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提出,茂名市进一步优化放宽城镇和入乡返乡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效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昨日,记者采访了茂名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请其对户籍制度改革最新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解读。
西粤派出所民警在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
● 旧户籍制度已不适应我市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
《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总则、创新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准予落户的条件、办理程序及时限、监督管理、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茂府〔2016〕51号)。
据了解,当前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双轮驱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为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围绕统筹城乡融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因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市迅速响应,结合市情和实际,在广泛深入调研、系统总结经验、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实施办法》,指导、规范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 新实施办法更为突出户政管理智能化、数字化
《实施办法》中,明确茂名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前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户籍数字化管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人口管理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其中,推行“互联网+户政”线上办理新机制,推行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及居住证等户政业务“网上办”;推行“出生一件事”工作服务机制,营造有利条件推进公安、卫健、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数据流转渠道,实行婴儿出生、户口登记、服务保障“同步联办”的一站式便捷办理服务机制。
● 与大家息息相关的一些制度解读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落户原则。
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
在投靠落户方面,相比旧《办法》,新《实施办法》提出,在城镇区域内,父母和子女可相互投靠,不受年龄和婚姻限制。
在稳定住所落户方面,《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在我市城镇区域内租住经房管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派出所备案的私营出租屋、公寓满半年,且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在本城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在租住房屋所在地落户。
在稳定就业落户方面,只要在本地就业,且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以及持有我市居住证,并在我市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城镇区域内落户。
在人才引进落户方面,降低学历限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城镇区域内落户。
适度放宽入乡返乡落户限制
在乡村地区投资兴办实业、创业、就业,对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突出贡献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的人员;在乡村地区进行土地复耕、复垦并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的人员,可申请入乡返乡落户。
在乡村地区拥有房屋产权或乡村宅基地使用权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的,其本人、配偶或1名成年子女可申请入乡返乡落户;退伍军人、择业期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城镇无合法稳定就业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的,可申请入乡返乡落户。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负责人陈伟国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适度放宽了入乡返乡落户限制,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但需注意,符合部分条件的落户人员,核准落户后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和各项福利待遇挂钩。
部分市民备受关注的问题
这里也有解答
1.如果把户口从乡村迁到城镇,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还有吗?
答:按国家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户口从乡村迁移到城镇的,原有的这三权依法保持不变。
2.如果要落户在租房地址,需要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吗?
答:需要。我市正逐步推进备案制度,城镇区域内的私营出租屋、公寓需要经房管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派出所备案,在这些出租屋、公寓居住满半年且符合相关条件可落户,落户需经房屋产权人同意。
3.租住房屋的人员能否在同一县级市(区)的城区内跨街道落户?
答:不能。凡在本城区内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不能在本城区租住房屋所在地落户。
陈伟国指出,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目前正在制定配套的《茂名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2月正式出台。下一步,将对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制度落地实施有效,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管理,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赖碧怡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钟镇聪 见习记者 蔡林琳
初审:柯柱基
审核:温国
来源: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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