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出自《韩非子》中的《有度》一篇。“有度”指的是治理国家要有法度,有法度就是以法治国,将法度作为治国的要领。开篇第一句,韩非子便写下了流传至今并脍炙人口的法治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并以荆、齐、燕、魏四国为例,强调法律和执法者对国力强弱的重要影响。在文章最后,韩非子以墨线作比,认为就像木匠的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一样,法律也要时刻保持公正,不能偏袒权贵,否则法律将形同虚设。“法律不偏袒权贵,墨线不随弯就曲。法律所制裁的,即便是智者也不能推脱、勇者也不敢争辩。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励善行不遗漏百姓。”
“法不阿贵”,指执法不偏袒有权力地位的人,应当一视同仁,强调法律必须成为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后人用这一成语以形容秉公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必须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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