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再出电单车新规 ! “违标车”也可登记临时牌证!上牌权威指南 →

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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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骑行轻便

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欢迎

但数量一多,乱象也频发

特别是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即 “违标车”

出了事之后,处理更复杂

为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本月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范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要求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注册登记,其中还明确,“违标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的,设置二年过渡期管理措施,实施临时备案登记。

近日,市民谢先生和朱先生带着相关资料,去到市区金砂邮政所,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谢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为“违标车”,但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两人很快就完成了登记。

谢先生说:“我这辆车是‘违标车’,一直也没有上牌,现在交警部门发布了新规,说这辆车可以临时上牌,所以我马上就过来办理了,上牌后,我们开在路上也比较安心。”

朱先生说:“因为我昨天就在网上预约,今天过来金砂邮政所,有工作人员指引,提交了资料,还有验车,整个过程其实挺方便的。”

根据通告,从本月1日开始,市交警部门开辟多个窗口为市民提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电动自行车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予以注册登记,对在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即“违标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的,设置二年过渡期管理措施,实施临时备案登记,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违标车”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有效期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该“违标车”不得上路行驶。根据通告规定,每人只能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违标车”上牌指南

“违标车”临时备案登记的办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申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的,应当向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记载住址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点见下方表格)提出,提交以下资料并交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予以临时备案登记:

(一)车辆合格证;

(二)车辆来历资料,以下二类证明材料之一:

1.车辆发票;

2.车辆收据及车主本人合法取得车辆的书面声明。

(三)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

(四)能展示车辆全貌照片2张、车辆编码拓印膜2份。

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

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对未临时备案登记的“违标车”

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以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将依法进行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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