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对相关违建报道出街后,11月13日,惠州市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县区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整治“两违”办近期在督导中发现个别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出现反弹苗头,如仲恺高新区半山名苑、惠城区鹏基万林湖、博罗县保利山水城等部分小区别墅改建扩建现象屡禁不止。按照市领导工作指示,结合近日南方都市报关于“惠州别墅违建为何禁不了?物业收好处费纵容、城管执法周期长”的有关报道,为持续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力度,进一步有效遏制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蔓延,做出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要求各县(区)要继续按照《惠州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惠市整治“两违”办(2021)8号)要求,持续紧盯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惠州市建(构)筑物动态管理平台监测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图斑的处置,按照在建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程序进行快速查处,逐宗整治销号,及时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小区住宅,实施不动产登记限制措施。
通知明确,完善巡查机制,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以建(构)筑物动态监测图斑、物业管理台账、群众诉求等线索为依据,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加密检查频次,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作用,完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在强化物业监管上,通知还要求,各县(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在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监管工作中的报告机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发现小区内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对知情不报、放任纵容、未履行报告责任而造成小区违法建设蔓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行政处罚、扣分、纳入征信系统等手段进行惩戒。
此外,还在落实责任追究上,进行了细化,通知还要求各县(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失管失控、群众投诉强烈、出现负面舆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倒查追责。
接下来,惠州市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组织市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县(区)整治工作情况请于每周五前上报汇总(首次报送日期为11月17日),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惠州市“无违建镇(街)”创建巩固提升考核。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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