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史成雷
制图|史成雷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地方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也是衡量老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
近日,由广东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合编的《广东统计年鉴2023》(以下简称《年鉴》)在广东统计信息网公开发布。《年鉴》公布了广东及各地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那么,哪些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走在前列?哪块收入占居民收入大头?
01
5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万元,深圳位居第一
《年鉴》显示,2022年,广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同比增长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同比增长5.8%。广东城乡收入比从2000年的2.67降到2015年的2.6,在2021年降到了2.46,2022年进一步降到接近2.4。
从地市来看,全省有5个地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万元,分别是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珠海,与上年相同。深圳继续位居全省第一,达到72718.2元。广州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7万元,让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7万元的城市达到2个。佛山超越东莞位居第三。此外,中山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9764元,距离6万元仅有一步之遥。这6个市是仅有的6个超过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市。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883元。对比发现,粤东西北地区12市和珠三角地区的肇庆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经济区域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珠三角地区是62700.0元、东翼28388.3元、西翼28713.6元、山区28256.0元。东翼、西翼、山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不足珠三角地区的一半,显示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仍然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
02
广州、东莞分别位居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位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在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来源中,工资性收入是最主要部分,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4%;其次为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3.0%;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2.7%;转移净收入为5.9%。各部分所占比例基本与上年持平。
单从工资性收入来看,深圳遥遥领先,达到61156.8元,广州(47247.4元)、珠海(46621.9)、东莞(44182.9元)、中山(40482.9元)、佛山(39082.9)位居前六。这6个城市同时也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6的城市,充分证明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年鉴》显示,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15元增长到2010年的40432元,2022年达到124916元,是2010年的3倍左右。
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广东有6市超越6万元。其中广州位居第一,达到76849.4元。深圳紧随其后,达到72718.2元,这也是广东仅有的两个超过7万元的城市。广州之所以能力压深圳位居第一,从收入来源来分析,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广州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于房租、投资等收益)达到15093.2元,远远高于深圳城镇居民的6761.4元。此外,珠海(65743.2元)、佛山(65416.8元)、东莞(65405.9元)、中山(62195.7元)位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六。
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广东两个实行市直管镇的“直筒子市”东莞和中山位居前二,分别为45135.8元、43490.2元,这也是广东仅有的两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元的城市。这种现象从收入来源来分析可以得到很明确的解释。东莞和中山农村居民2022年的工资性收入分别达到了36442.5元、30117.0元,甚至超过了所有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两市均为工业大市,拥有数量众多、实力较强的专业镇,这就为两市农村居民通过实现“家门口就业”来获得高收入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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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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