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房率低的房子实用面积被“掳”去哪儿了?|聚焦得房率③

南方+ 记者

 “虽然我能理解每个楼都有公摊面积,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算套内面积才80平方米左右,分摊出去的25平方米不知道去了哪里,买下来感觉有点亏。”近日在广州荔湾置业的罗先生无奈地告诉南方+记者,房子得房率仅约75%。

虽然近期广州房地产市场“赠送面积”“得房率超100%”的风吹得很大,但另一方面,当前市场上不足得房率80%的房子也不在少数。此前南方产业智库发布的南方+“广州置业查询小助手”←点击进入查询)根据备案数据统计了广州840多个户型产品得房率,得房率在70%—80%的户型产品有524个,占比最多,60%—70%的还有7个。得房率低的房子实用面积被“掳”去哪儿了?

一线直击

公摊痛点背后是高层住宅增多、产品设计过时

根据罗先生购房合同,他新买的精装房为3室2厅,总价500万元左右,建筑面积约107平方米,单价5万元/平方米,套内面积约81平方米,公摊面积足足25平方米,得房率仅约75%。但对于分摊出去的这25平方米到底分到了哪里?无论是购房合同还是房本上都没有写上去。

同样无奈的还有近日在南沙购房的李先生,其购买的新房建筑面积91平方米左右,但套内面积仅约69平方米,22平方米都是公摊面积,得房率仅约76%。“说起来房子有91平方米,但实际只能做紧凑的2室。”李先生说。

正如南方产业智库调研,得房率在70%—80%的户型产品是当下广州楼市的主流。全国人大代表庄艳曾调研发现,近年商品房公摊面积呈扩大趋势——从最初的10%以下,到现在动辄30%、40%,导致实际得房率低于预期。

为什么得房率越来越低?和住宅越来越高不无关系。南方+记者咨询业内专家表示,带电梯的小高层(7-11层)住宅,公摊率在15%—20%之间;12-33层的高层住宅,由于楼层高度和建筑规模的增加,公摊面积一般会相对较大,通常在20%至25%之间。

为什么高层的得房率会低?因为高层需要更多电梯、更多走廊、更多消防通道,这都会削弱得房率空间。比如罗先生新房,是总层高33层的高层住宅,3梯6户的电梯配置。此前北京就有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这无疑增加无疑会增加公摊面积。

除了电梯、走廊、消防通道这些硬性的公摊之外,还有一些设施也会吃掉公摊,比如大堂、会所、风雨连廊,这些设施虽然占据了公摊面积,但也确实给生活带来了居住品质上的提升。

此外,得房率往往还由于设计理念或产品力原因,导致空间实用性降低,引来部分客户吐槽。比如以做高端住宅出名的星河湾,在黄埔打造了星河湾萝峰项目,面积段在130平方米-265平方米,平均得房率低于80%。

南方+记者实探发现,园林和精装修都不错,但户型设计老式,明显参考早年香港户型的设计,没有现在流行的玻璃幕墙和长阳台,没有太多面积赠送,也没有中西厨分开,客厅和餐厅之间还做了一些楼梯错层。最终,130平方米只有三房,147平方米也只有三房。

行业透视

实用空间少根源在公摊面积“悄悄膨胀”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置业纠纷更多集中在公摊面积“悄悄膨胀”。

“买100平方米的商品房,只有70多平方米可用”“陕西女子买69平方米公寓有37平方米是公摊”等话题屡上热搜,还诞生“公摊刺客”这样的网络热门词汇。

根据报道,这位山东青岛市民购买的房子位于青岛市某小区,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等收房的时候,该业主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业主后来向售房方询问才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而该小区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 该名业主说。

“公摊面积被称为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由此导致各类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登基指出,近年来其接触到的相关纠纷不在少数。

更麻烦的问题是,公摊面积的存在往往不是孤立的,它还会跟装修费、物业费、供暖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绑定在一起,甚至伴随房屋的整个生命周期。一些供暖部门、物业、装修公司在计费时,往往倾向于选择更有利可图的建筑面积收取费用。

就在最近,杨登基便接触到这类纠纷:惠州一位业主表示现在物业公司配合开发商,擅自将业主们的公摊面积场地划出作为停车位,准备用于经营性收取停车费。“现在业主们反对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串通,在没有征得业主们同意情况下,将本属于业主们的公摊面积划出作为经营性停车场。”

焦点观察

把公摊标准和明细“晒在太阳下”

一方面开发商已经自觉开始在产品力上下功夫,住宅使用率得到优化,另一方面“公摊刺客”屡上热搜,要求公摊面积更透明的呼声越来越大。甚至还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取消公摊的建议。

不过,取消公摊没那么简单。全国人大代表庄艳曾指出:“对已经购买房产的人来说,其会面临房产证变更的问题,而重新测量面积和变更手续工作量很大。现行的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也都是以建筑面积为计量标准。此外,‘一刀切’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直接影响开发商对公共区域的投入,进而影响小区的居住环境和整体品质。”

李宇嘉也指出:“买房享受的不只是室内居住,还有由公摊面积支撑的社区服务。过去的筒子楼得房率(套内面积占比)很高,但配套设施少、公共服务差,现在的高层洋房得房率低(70%—80%),但有高速电梯,有物业管理。”

他进一步指出,公摊面积是一笔“糊涂账”,根本还是要将标准和明细“晒在太阳下”,加强持续不断地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发布实施容积率新规,优化“得房率”,提升居住体验。比如新规指出,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修订并拓宽“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释义,将过街楼、架空走廊、空中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等明确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释义。

地产专家邓浩志指出,因同一户型,阳台、入户花园、飘窗台等面积更大了,而以上这些面积,或只算一半建筑面积,或完全不计算,因此新规或将大大提升广州未来住宅的使用率。

如果在买房中如何避免公摊面积争议?杨登基律师指出,首先购房者应当警惕有些楼盘或商品房公摊面积过多,开发商出于促销等商业角度,一般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将商品房“公摊面积”告知购房者;其次,有些开发商可能利用《补充协议》等对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公摊面积”作出修改或特别约定,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问清楚开发商是否有签订《补充协议》;最后,对于在楼盘销售广告中如有“零公摊面积”等字眼,切勿贪图便宜,因为有些开发商通过赠送“飘窗”来掩盖其过高“公摊面积”等,购房者应当在购房时保持适当理性。

◎相关链接

广州置业查询小助手

南方调查|“得房率”超100%,是馅饼还是陷阱?

开发商都在“赠送”面积?这几件事要留意|聚焦得房率①

得房率超100%是怎么做到的?|聚焦得房率②

南方+记者 周中雨

编辑 邵玉梅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