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大会在广州南沙开幕。本届大会共达成60个合作项目,涵盖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人才培养、稀有血型库共享、罕见病救治等方面,为塑造健康湾区提供重要支撑。通过搭建高规格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要素资源的流动与融合。开幕式还对本届粤港澳大湾区大会15项有代表性的合作项目进行了展示。之前两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大会上,粤港澳三地已签署89项合作项目。
钟南山:湾区科学人才培养应倡导IMH模式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主论坛上,就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能力及人才素质发表主旨演讲。他说,在创新实践方面,粤港澳三地有许多成功经验,如与澳门共同成立了大规模呼吸疾病、流行病预测预警与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实验室等。
在谈到创新人才培养话题时,钟南山说,不同于美国倡导的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模式,大湾区科学人才培养更应强调IMH教育模式(创新、使命感和人文),在追求创新的同时要有团结协作精神,更应有使命感,“创新,不是单纯发现,一定要有转化”。
澳门特别行政区卫生局局长罗奕龙关注三地医学人才培养,希望未来能建立一个湾区相对统一的专科培训制度,使得大湾区医护人员得到统一培训、统一标准和统一认证。在旅游医疗方面,罗奕龙表示,澳门协和医院将于2023年12月开始分阶段投入服务,希望以此联动旅游休闲业,吸引旅客在澳门休闲之余享受健康体检、保健服务等医疗服务,带领澳门700个医疗机构8000位医疗人员共同往大健康产业联动发展。
探索开设跨境救护直通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在医疗卫生跨境协作上提出了5个项目,包括了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善用大湾区医疗服务、跨境救护直通车、建立恒常器官移植的互助机制、支持国家医院认证标准国际化。
当前在内地患病或受伤的香港居民,如获香港和内地双方医护人员协商及同意,可乘搭内地救护车至边境管制站,再转乘香港救护车往医院。对此卢宠茂解释,“因为救护车没有粤港汽车牌照,药品的审批不一致和医疗人员不互认等原因,所以在跨境转运患者时会遭遇诸多不便。”他建议,可先将救护车、医务人员、设备和药品进行备案审批,探索点对点直接跨境运送模式,让患者在医院与医院间实现更安全方便的转运。
卢宠茂透露,未来五年香港会推出“医健通+”,最终目的是要做到“一人一个健康户口”,打造大湾区可携式的统一电子病历;在医疗创新、打造国际枢纽方面,他希望不仅做到“好药港用”,还可以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让大湾区患者也能使用享受到国际先进的药物。
大湾区卫健合作十大案例正式发布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行政部门、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科技企业等主体进行了各层面的交流合作。本届大会发布了“塑造健康湾区十大案例”,南方+记者梳理发现,其中既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跨境诊疗服务、药械使用政策创新等内容,又有三地人才交流计划、港澳医疗人才在内地执业、医院评审认证标准等平台搭建,将更好推动三地在医疗健康领域方面的合作。
案例一: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人才交流计划
粤港、粤澳联合开展大湾区医疗人才交流计划。今年以来,广东派遣11名医生通过有限度注册、有限度执照等方式赴香港、澳门公立医疗机构执业,派遣82名护士、放射技师和中医专家赴香港交流。港澳同行也多次来粤开展交流。三地同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通过人才交流带动机构合作,促进湾区医疗人才培养与发展。
案例二:港澳药械在湾区内地使用政策创新
广东省从2021年起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目前,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已扩展至大湾区内地19家指定医院,可以引进临床急需的港澳上市药品和先进性医疗器械,为大湾区港澳同胞及社会患者用药用械提供便利。此外,广东省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的部分药品,更大程度地惠及了合作区内澳门居民的用药需求。
案例三:穗港合作打造广州特色港式医疗服务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卫生健康领域“1+10”方案。南沙区设立首个以“香港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为核心的穗港“全科门诊部”。黄埔、南沙、越秀部分公立医院设立港澳居巨健康服务中心,提供全科门诊、院专科转诊、香港远程会诊、保险咨询及直付等一站式医疗服务。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全方位开展社区全科医疗培训项目,建设规范化的穗港融合“家庭医生工作室”。
案例四:深港合作建立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
深圳市与香港合作加强医疗服务标准衔接,深圳市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在内地三甲医院评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融入国际医院评审评价要求,创新编制《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 (中国)》(2021版),并通过国际医疗质量协会 (ISQua)认证,成为全国首个经国际认证的医院评审标准。目前已有5个城市13家医院 (含香港4家)参与首批认证。
案例五:珠海立法便利澳门医疗人员到横琴执业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积极推动《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在珠海立法,已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法规,澳门医疗人员通过注册后即可到横琴执业;具有5年工作经验的澳门中医生无需取得内地医师资格,可直接到合作区开设中医诊所并执业。该立法为琴澳优质医疗资源流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案例六:穗澳合作优化儿童跨境诊疗服务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与澳门镜湖医院等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快速便捷的急危重症患儿通关、交接、转运救治体系,开通了澳门转诊患者住院绿色通道,打破跨境结算壁垒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通过跨境远程MDT保证出院后续治疗及康复。近年来,收治的脊髓性肌萎症等疑难罕见病患儿均已康复出院。
案例七:深圳优化港澳在深办医行医环境
深圳市持续优化港澳服务提供主体在深办医行医政策,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出台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若干措施,优化港澳医师在深注册执业,建立香港专科医师与现行高级职称评审接轨的认定转换机制,率先实现港澳医师多点执业。深港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获内地认可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共建医学专科培训中心,集聚香港和国际一流资源开展医学人才培养交流。
案例八:珠澳联合推动卫生健康深度合作
珠澳医疗机构通过专家互聘提高综合医疗能力。通过共建澳门科技大学国际医学中心及医疗机器人创新研究中心,开展院校学生见习、实习教学、医护技管人员进修培训等医学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医学教学水平。通过开展医院合作共建、科研和成果转化,促进科研创新合作。推进澳门转介患者便民服务,接收澳门患者转介至珠海市指定医院,并提供便捷绿色通道服务。
案例九:深港探索跨境医疗服务衔接
深圳市与香港协同创新香港医疗福利过境、电子病历过河等跨境医疗服务衔接措施。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实施香港“长者医疗券”计划和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医院管理局病人先导计划,便利居粤香港居民在当地接受相关医疗服务。经患者申请、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及香港特区医院管理局核实及跟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可接收跨境传送的相关电子病历复本,双方初步建立电子病历跨境传送机制。
案例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创新发展
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展传统外用中药制剂、同名同方药等产品的开发、注册申报和委托生产等业务。着力打响“澳门监造 +横琴生产”品牌,部分药品获得澳门药品跨境委托制造许可批件。牵头协调将内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首次跨境使用,广东省中医5种院内制剂获批发往澳门镜湖医院用于临床。产业园现有注册企业191家,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氛围。
文字 南方+记者 黄锦辉
摄影 南方+记者 许舒智
通讯员 穗卫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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