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公司的李老板肠子都悔青了——原以为筹集到的200万元买进某工程公司的原始股,待该公司上市后就能大赚一笔,不料工程公司上市失败。双方原来约定的若上市失败便全额退还的钱,亦是久久无法按约定履行。
“这里面除了公司的款项,还有员工个人众筹来的钱。”李老板长叹,因为挪用自己公司的资金进行投资,目前已连续拖欠员工三个月的工资,公司运营也因此陷入困境。
“捡不到西瓜,反丢了芝麻”的李老板,多次找到工程公司协商,却是屡屡碰壁。无奈之下,李老板向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委会指派调解员凌正琦跟进调解。
公司豪砸200万,众筹购买原始股
李老板的公司为何会与工程公司扯上关联?原来,李老板公司的陈经理与其客户老王是老乡,平日关系较好。
老王私下告知陈经理,自己认识工程公司的老板,并得知工程公司准备于2022年10月上市,上市前的公司原始股份可以通过熟人进行优先购买。“如果上市不成功,工程公司还会回购卖出的原始股,并且退还购买原始股的全部资金。现在是7月份,10月份就可以有结果,投资周期短,投资风险小。”
老王的诱人介绍,直接打动了陈经理。随后,陈经理向李老板及其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汇报了有关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商定过后,决定安排投资。一部分投资款从公司公账支出,另一部分投资款通过员工个人众筹,即预支个人工资的形式共同参与投资。
2022年8月,李老板在公司共筹集200万元,通过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老板以代持的方式,向工程公司购买原始股。
“竹篮打水一场空”,上市失败讨债难
出人意料的是,到了10月份,工程公司并未上市成功。
李老板找到工程公司的负责人,要求退还200万元的投资款项,却遭到了拒绝。
“这笔钱是老王投的,我们没法退你钱。”工程公司对此的回应,一下子让李老板坐不住了——自家公司筹集的投资款,怎么没法收回来,还变成了老王的钱?
待老王出面沟通后,工程公司才认可了李老板的投资,但提出因资金周转的问题,不能一次性归还200万元。随后,工程公司陆续退还了60万元的款项,但仍有140万元未能退还。
“这140万他们必须赶紧退回来!”李老板强调,如果拿不到钱,就发不出员工的工资,后续若因此造成影响公司运营的损失,也要工程公司赔偿。同时希望工程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笔款项支付利息。
“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些时间。”面对李老板的要求,工程公司希望多分几期进行退款,并表示第一期退款也会争取多支付些,以优先解决李老板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的问题。但表示因该款项在投资前并未提及利息,因此并不会考虑支付相关的利息。
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双方终究握手言和
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及双方诉求后,调解员总结出双方焦点问题,并逐一调解解决。
在退款主体方面,针对工程公司准备上市,不希望惹上纠纷的需求,调解员兼顾双方的利益,协调确定由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老板作为调解主体,通过吴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退款。
在退款方式方面,调解员平衡双方利益,最终成功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工程公司分六期退还款项,前面两期共退还50万元,优先解决春节前员工工资发放问题,中间两期每期退还20万元,最后两期每期退还25万元,最终于2023年上半年退还完毕。
调解员同时向李老板告知了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调解员提醒李老板,“因为本案涉及的资金是投资款,并非借款,而且双方并未约定利息,因此该利息主张即使通过司法程序也难以得到支持。”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老板最终也同意放弃利息的主张。
最终,两家公司签署调解协议,矛盾顺利化解。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
通讯员:凌正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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