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 | 无证非法倒卖汽油?广州一商铺被查!

广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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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移送林某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涉嫌非法经营罪案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行刑衔接;涉嫌非法经营罪。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某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铺一侧停放一辆五菱小型面包车,面包车内加装储罐存放约0.55吨疑似汽油的液体,并设置简易加油装置。经鉴定,上述物品为危险化学品汽油。经核查,林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利用面包车内简易装置销售汽油,系非法经营行为。经现场勘察,涉事面包车、储罐和加油装置不具备运输、存放、销售汽油的安全条件,停放位置紧邻商铺,商铺附近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具有发生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6月29日,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林某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关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林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7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中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违法案件。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事与汽油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才能保障油品品质和储油、加油等过程的安全,确保油站及油站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油车,基本都存在设施设备简陋、操作人员无上岗资质、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备不达标等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此类油品大多来路不明,质量难以保证,长期使用不仅会损害车辆性能,还会造成大气污染,影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获取的证据确凿、充分,通过行刑衔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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