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启用29个点位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南方+ 记者

11月1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启用清城区29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称,将启用G240国道与Y004乡道平交路口等点位共29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自通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实施。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启用清城区29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了改善清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启用清城区29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G240国道与Y004乡道平交路口、人民东路与青联路平交路口、峡江西路与富强路平交路口、北江二路与北江大桥(姐妹桥)匝道平交路口、清飞路与学文路平交路口、凤鸣西路与民安路平交路口、清飞路与福龙路平交路口、G107国道与S269省道平交路口(新基市场路口)、G107国道与府前路平交路口、G107国道狮子湖酒店平交路口、G240国道与清莲路平交路口、东城大道与金碧路平交路口、人民东路与连石路平交路口、人民东路与站前路平交路口、清飞路与清晖北路平交路口、北江一路与铁塔路平交路口、环城东路与人民东路平交路口、广清大道与G240国道平交路口(银英路口)、沿江路与金碧路平交路口、人民二路长线大厦路段、人民二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路段、北江一路与静福路平交路口、广清大道与长隆大道平交路口、连江路与半环北路平交路口、大学西路与东岗路平交路口、增强大街与锦兴路平交路口、建和街路段、顺盈南街路段、广场南街路段共29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二、上述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实施时间和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对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日 

南方+记者 邓文燕

通讯员 清城公宣

编辑 梁杰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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