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凭学历职称等认定人才,中山拟实行人才新规

南方+ 记者

10月31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和《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按照有关规定,该条例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会议认为,该条例为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10月31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该条例建立了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进一步优化了人才评价标准和程序,与中山市现行特聘人才政策体系相衔接,不再直接凭学历、职称、荣誉、奖项等认定人才,而是划分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宣传文化、教育、卫生、乡村振兴及其他综合等7个领域,突出人才的创新价值、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一步赋予用人单位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自主评价。

《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还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学习合作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孵化培养平台等3个平台,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搭建面向社会开放的培养培训平台,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条例突出中山市需要重点培养的人才类型,单列了战略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乡村人才、青年人才等6类人才培养的规定。

此外,该条例深化了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人才的交流互通,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中山市予以承认,可以享受本市相对应人才待遇。条例专门针对港澳人才的引进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文,要求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制定支持港澳青年到本地创新创业政策,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到中山创业兴业。同时,明确了具有金融、规划等7个专业领域港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应聘执业。条例强化了人才服务与保障,明确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按照有关规定,该条例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会议认为,该条例对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有重大意义。条例推进了工业固废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明确了政府、企业、其他生产经营者等各主体的防治责任;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范华清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通过《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决定接受劳国南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南方+记者  廖冰莹

通讯员 钟仁宣

(通讯员供图)

编辑 朱晓宇 钟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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