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宣传进万家,安全知识入人心 ——虎门镇开展《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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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近期已被予以批准并对外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迅速将条例内容普及至广大群众,让群众先前了解、熟悉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新规,10月25日,虎门镇智慧网格管理中心在白沙社区开展了《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网格管理员向辖区房东、二手房东、租客等群体详细讲解了《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针对出租人、居住人那部分的相关条例法规内容,包括条例中提及的出租屋内要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要规范使用电器、燃气设施,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镇(街道)负责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一旦发现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若出租人拒不消除的,应当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消防救援机构。此外,网格管理员还提醒出租人、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务必要遵守本条例规定,若因违反条例规定而导致发生出租屋治安事件或火灾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共同监督管理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

本次活动约150名群众参与,共派发宣传单张150余张。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让辖区居民对《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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