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惠城区积极组织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10月26日,惠城区教育局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通报显示,全区共有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69所(名单附后)。
稳步推进相关培训机构整改和审批办证工作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办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惠城区分别制定了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操作指引,采取宣讲会、办证指导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各类机构学习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和审批办证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惠城区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项目,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安排各校(园)自2023年10月起在校内张贴校外教育培训提醒宣传海报,组织家长填报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小程序,加强校外培训风险预警和事前提醒宣传力度。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全区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有169所。
申请办学许可证过渡期至下月30日截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规定,针对已开展校外培训的“有照无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申请办学许可证过渡期一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请举办者认真思考、及时决策,是关停、转型或继续办学。继续办学的,应抓紧完成整改并向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
自2023年12月1日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常态化对无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严查。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加强巡查,采取“四不两直”“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对群众举报、舆情监测和社会监督员反映的违规培训机构进行快速核查、联动处置;对未经审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惠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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