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结合 调解员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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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新宝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宗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该镇甲村的男青年罗某反映,他于2022年2月经人介绍与本镇乙村女青年杨某相识。经过两个多月的交往,双方定了亲,男方向女方送上礼金和结婚用品,两人于五月举办婚礼结婚,双方都办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但婚后不久,杨某因生活琐事与罗某发生争执,之后就外出深圳打工,一直不回,连春节假期也没有回来。罗某觉得这样下去会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境地,于是上门请求岳父母通知杨某回来协商。岳父母却说“不知道女儿下落”。由于罗某、杨某两人同镇不同行政村,遂请求新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为其调解。

       次日,罗某又反映,他和杨某结婚期间,杨某的父母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他借款10万元,但没有写《借据》,只有转账记录。罗某去追讨欠款,杨某父母以无钱为由,说“等以后有钱了再归还”。 罗某花费的礼金和借款加起来达十几万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导致两家人“兵戎相见”,后果不堪设想。

      接报后,新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前往乙村找到杨某父母了解情况,耐心地进行沟通。经工作人员循循善诱,杨某父母终于说出原委:女儿与罗某因家庭生活琐事误会太深,导致感情破裂,难以复合才外出打工,最后甚至中断了与罗某的电话和微信联系。经调解员精诚劝导,杨某父母放弃戒备心理,同意通知女儿回来协商。紧接着调解员因势利导,召集杨某、罗某和双方家长进行调解。通过情、理、法的交织解释,以及举出相关案例说服教育,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和杨某在双方互相体谅的情况下和平离婚;罗某对杨某因结婚当日办酒席宴请亲友用去一部分钱表示谅解,杨某退回部分礼金;杨某父母积极筹钱归还10万元给罗某,把借款还清。至此,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家事无小事,家安则国安。一宗婚姻家庭纠纷,不仅是一场情、理、法的博弈,更考验着调解员的司法智慧。下一步,新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听民意、讲法理、重证据、守规范、护和谐、促稳定”工作理念,充分运用调解优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来源:新宝镇人民政府(熊传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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