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14年,中山小榄镇这个社区被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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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吕婧 10月23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中山自然资罚字〔2023〕538号),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实施建设,被处罚款2.36524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09年4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沿河西路41号的土地实施建设,至2009年7月建成简易锌铁棚建筑物,作仓储用途。因锌铁棚破旧于2022年5月实施修葺,2022年9月完工,地面硬底化无变动。

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2364.80平方米(折合3.5472亩),该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364.36平方米(建制镇2362.27平方米、独立工矿用地2.09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0.44平方米(养殖水面0.44平方米)。根据《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宗用地符合规划面积2364.80平方米。

10月23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364.80平方米土地。2、没收非法占用的0.4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2364.3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23643.6元;对非法占用0.44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的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8.8元。以上两项合计罚款236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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