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小女孩遭大黑狗撕咬”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在一居民小区草地上,未拴绳的黑色大型犬撕咬地上白色衣服的小孩,一同行女性用身体护着女孩,随后旁边有人试着拿竿子驱赶犬只。
经核实,事情就发生在成都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被犬只咬伤的女孩才2岁多!!看得让人太心痛!!
其实文明养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关于文明养犬的话题市民网友早有热议
关于文明养犬的讨论常盛不衰
既有反映养犬不文明行为的
也有建言献策提倡文明养犬的
我们来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吐槽
“遛狗不拴绳潜在危险就是狗咬人”
网友们提及最多的养犬不文明行为主要是遛狗不拴狗绳和不及时清理狗粪。
网友“Wuli小白”
“有一次带着亲戚几个小孩遇到一个遛狗不牵狗绳的,有些小朋友看到狗会有点害怕,狗看到小朋友躲开就兴奋地扑过来了,我就说你为什么不牵狗绳,万一咬到人怎么办?那狗主就说他的狗不咬人。当时我心里真的忍不住,万一咬人怎么办!说真的,养狗没人会反对,但在公共场所起码要绑狗绳或给狗狗戴口罩,不能影响别人哇。”
网友“wangrenhe”
“最厌恶那些个不拴绳还说他家狗不咬人的主。”
网友“duolan”
晚上在滨江公园走,总是会遇到许多遛狗的人,小朋友们在广场放风筝,身边许多半人高的大狗跑来跑去,而且这些狗很多都不拴绳子,广场上人也乱跑,狗也乱跑,万一小朋友不小心撞到狗狗,吓到或者惹到狗狗,被咬也不是不可能的。虽然不敢说这些狗就一定会咬人,可是在人多的地方让他们乱跑总是会有隐患吧。
网友“shunnan”
“今年就是给这样的狗咬了两次,很大只的土狗就任由它到处走。现在晚上去跑步,看见没拴的狗都会躲得远远,打针都打怕了,最后还留下了两处疤痕。”
网友“星空下许愿”
遛狗不拴绳潜在危险就是狗咬人,你永远不能确定狗什么时候发狂,一旦发狂狗主人根本控制不了狗。之前有一则新闻就是讲一个男孩被狗咬伤后打狂犬疫苗依然无效死亡的案例,这不是在开玩笑,狗咬人,未在疫苗生效前发病死亡率几乎百分百。
吐槽
“有人在地下车库遛狗还留下狗粪”
网友“幻觉”
我在惠州经常看到在小区遛狗的人,对于狗的大小便,大多数人都不理不睬,满地都是,没人收拾,这样影响很不好,建议惠州出台政策,对于狗的大小便必须要处理干净,最起码也要用塑料袋或纸巾处理,提高大家的素养。
“隔壁家小廖”
遛狗的狗屎什么的能清理的十之有一就不错了。不过大部分都是我养条狗惠州都是我的后花园了,比狗还撒欢……
预防犬咬伤安全小贴士
小贴士1:如果你是怕狗的人…
小贴士2:遭狗咬伤,这样处理…
文明养犬,掉“链”须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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