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恶犬伤人事件
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据消息
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
已被四川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释法
10月18日,被狗咬伤女童的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女童父母提出三点诉求:
①女儿被精心救治,早日康复;
②严惩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下一步,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目前,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唐某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唐某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律师还提到,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周兆成律师表示,团队收集完证据后,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
专家:
如女童受伤达重伤以上
犬只主人或需承担刑事责任
饲养的犬只伤人,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流浪犬伤人,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教授张凌霄分析,如果女童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以上,唐某除了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刑事角度出发,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禁养和非禁养犬只伤人
饲养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据了解,罗威纳犬已被山西太原、辽宁沈阳、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虽然《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2种禁养烈性、大型犬只种类并不包括罗威纳犬,但是唐某仍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广州日报、上游新闻、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南方日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封面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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