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小法提个醒】居民区楼道内堆放杂物?整治!

汕头普法
+订阅

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

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

楼道内严禁堆放杂物!

尽管汕小法一直在强调这件事情

但还是有一些小伙伴不听劝

将杂物、垃圾等堆放在楼道内

近日,有市民反映

在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西门社区福祖祠巷一带

经常有人将收集来的废品杂物

集中堆放在楼梯口处

有的还堆在住宅楼楼梯口的电表箱下

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

据居民反映

上个星期附近就曾发生过一起火情

虽然火灾被及时扑灭

但回想起来还是“心惊惊”

当地社区居委会在接到情况后

迅速组织人力“出手整治”

对废品杂物进行清运

同时也表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看到社区整治动作如此迅速

汕小法想说一句:干得漂亮!

小区的楼道

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但有些人却把楼道、家门口都当成“储物间”

殊不知危险也随之而来......

楼道堆放杂物存在哪些隐患?

容易引发火灾

有些住户会在楼道堆放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若遇乱扔烟头、儿童玩火、燃放爆竹等情况,极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堆放的易燃物容易造成火灾蔓延,进一步加大火势。

影响疏散逃生

小区楼道属于消防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事故时,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也会阻碍消防救援人员实施营救和及时疏散被困人员。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不仅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还会触及相关法律法规

更有可能面临赔偿!

楼道堆积杂物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仔细清杂物

疏散逃生不耽误!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不要将杂物堆放在

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处

避免引发火灾或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来源 | 汕头消防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