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丨政策篇④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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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正式发布。报告汇总了由国家及省市层面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重要政策,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今天带来【政策篇④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情况】精彩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颁布实施《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①(2016年颁布,2019年修订)、《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②(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③(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6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62号)、《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87号),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粤科区字〔2022〕249号)、《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粤科规字〔2022〕164号)。以“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④“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⑤建设为推手,先行先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粤科规范字〔2022〕2号),赋予高校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提升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创新体系职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895号),鼓励各地市支持优势企业或科研机构牵头组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为产业集群提供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创新服务,提升成果转化支撑力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发布DB44/T 2363-2022《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指南》、DB44/T 2361-2022《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DB44/T2362-2022《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等三项国内首批地方标准,提出贯穿创新主体研发全过程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目标和程序,创造性地将合规管理方法运用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建设,构建全省初级、中级、高级专业化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技术经纪人入库备案工作,2021年6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1〕14号),2022年8月,广东省科学院组织广东首次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17号),促进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落实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粤知〔2022〕53号),拓宽和畅通专利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省内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促进全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创新专利技术更多链接惠及中小微企业。2022年全省14个城市新发布(修订)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政策。

广东省各地市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政策一览表

①《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②《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于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③《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④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17年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2018年启动示范区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入选首批9个示范区之一

⑤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首批在全国范围遴选了10个城市开展示范区建设,广州市、深圳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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