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最关心的是
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而如果在收到交警部门
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
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
想要对事故进行复核
应该在哪里办理?
需要准备什么?
答: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下设有交通事故复核室。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辖区交警大队或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复核室提出书面的事故复核申请。
申请事故复核需提供如下资料:
1. 当事人持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书复印件;
2. 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要准备与当事人相关的亲属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居委会开具的亲属证明等);
3. 如委托律师办理的,律师需要准备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书,当事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等。
【撰文】邓文燕
【来源】清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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