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犬主被处罚!珠海高新区:文明养犬,“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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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只可爱的狗狗,可以调节负面情绪,释放生活压力,增添生活乐趣。但是,宠物伤人、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珠海高新区文明办提醒“铲屎官”们:仔细观看下面这个视频,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

01:17

温馨提示:不文明养犬是违法行为

在前山河、金鸡路一带,正在忙于通电话的王先生没有牵狗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对王先生进行教育批评,王先生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一定会文明养犬。

在南洋埔村一带,有多位市民反映称,附近常有犬主遛犬不牵绳。执法人员对该区域重点排查后,发现有3起遛犬不牵绳行为,当场开具出2份处罚决定书,并抓获一只无主犬只,已交至留检中心处理。

用“文明之绳”拴住爱犬(示例图)

及时清理爱犬粪便(示例图)

这些养犬法律知识要牢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或者携带(电子)养犬证;

(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七)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在罚款方面,违反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或者注意事项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违法上述第(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

做负责人的好主人(示例图)

做负责人的好主人(示例图)

@“铲屎官”们:

养犬人的文明行为

可以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

让我们规范文明养犬、

提高文明意识,

共建文明和谐的美丽高新!

【撰文】 林文星 

【通讯员陈于李

【部分素材来源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编辑 蔡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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