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盗窃,家长被责令“补课”

南方+ 记者

子不教,父之过。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都有“甩手掌柜”的身影。

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针对监护人失职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首次委托香洲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2月8日凌晨1时许,未成年的小吴伙同他人盗窃香洲区某商铺内财物,共计盗窃各类香烟70多条、电子烟烟弹20多盒以及现金1600元。销赃后,小吴等人各分得赃款4500元。第二天,小吴被公安机关抓获。小吴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香洲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小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那天要是看好他,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孩子大了也不愿意与我们沟通……”小吴的父亲在庭审中的懊悔让承办法官倍感揪心。

原来,17岁的小吴是珠海市某校的高二学生,逆反心理严重,总想要用出格行为证明自己,加上青春期交友不慎,沾染了不良习气,常常夜不归宿。小吴的父母忙于生计,未能意识到青春期子女教育引导的重要性,在日常管教和交流中严重缺位,还时常在言语上贬损小吴。案发时,小吴是未成年人,小吴的父母却放任小吴外出至深夜未归,最终酿成恶果。

承办法官认为,家庭教育和监管的缺失与小吴伙同他人盗窃商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小吴庭审时已经成年,但其仍是在校学生,其父母应当继续妥善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因此,法官在法庭教育阶段对小吴及其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于判决作出后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为了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法官向香洲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发出协助函和转介书,委托该专业机构对小吴的父母进行协同指导,以便其父母能提高监管意识,改善亲子关系,及时发现、纠正小吴的不当行为,减少小吴再次犯罪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能。

香洲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立即组建专家团队,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为失职的小吴的父母安排了改进沟通方式、提升教育理念的“必修”课程。

“老师,我还要看店,能不能不来?”最初接到服务中心的通知时,小吴的父亲还在推脱。

“小吴爸爸,为了孩子未来发展,您还是来吧,而且这个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您不来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

经过一番劝说后,小吴与其父母一同来到了服务中心。在专业老师春风化雨的指导下,小吴真诚悔过,对未来的人生有了新规划。小吴的父母也充分认识到自己失职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下定决心努力改变沟通方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帮助孩子改过自新。通过多次沟通交流,小吴和父母的关系逐步“破冰”,小吴的父母意识到给予孩子鼓励和肯定的重要性,小吴的脸上也重现了阳光般的笑容。

“谢谢老师,感谢法院的帮助,我会认真履行好家长的监管责任,把指导课上所学运用到日常的管教中,我相信孩子的人生肯定能走上正轨,谢谢你们!”小吴的父亲心里充满了感激。

指导结束后,该中心将指导情况及效果向香洲法院予以书面报告,反映家庭教育指导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南方+记者 王韶江

通讯员 肖辉燕 杨升 李蕊

编辑 刘梓欣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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