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父辈的荣耀捋一捋重组家庭的人物关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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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年代剧《父辈的荣耀》以二十多年的林业变迁史为背景,演绎了东北“三道沟”林场九二三伐木队长顾长山一家不依赖血缘关系但情谊深厚的家庭故事,在浓厚的东北生活气息里,展现了个人命运轨迹与时代价值相融合,几辈林业人的坚韧品质与精神传承。剧中,顾长山一家作为重组家庭,人物关系一直是众多观众观剧中的疑惑。本期【追剧学法】,透过《父辈的荣耀》中的人间烟火气,解读顾长山家中的几个子女与他们构成怎样的血亲关系。场景一:顾兆成是顾长山妻子那存花与前夫所生,实践中,顾兆成与顾长山的关系应如何认定?剧中顾兆成与顾长山的人物关系,涉及拟制血亲的法律问题。拟制血亲是指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却因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从而确定其地位与自然血亲相同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是法律拟定的,所以被称为“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时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类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一类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亲属。顾兆成与顾长山之间是否形成拟制血亲,要看其是否成立继父子关系。剧中,那存花与顾长山结婚时,顾兆成尚未成年,因而顾兆成与顾长山形成了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与继子关系。场景二:陈兴杰的父亲陈尚友在伐木时意外去世、母亲黄小萍丢下他独自南下打拼事业,顾长山不放心便将他接回家照料并供其上完大学;梁凤勤是马晓云与前夫的二女儿,从山东姥姥家远道而来投奔母亲,而继父梁富宽与母亲马晓云却不敢与其相认,梁凤勤便一直在顾长山家中生活。陈兴杰、梁凤勤与顾长山夫妇的关系应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同时规定,收养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此外,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陈兴杰、梁凤勤虽都是未成年人,但根据原收养法及现行民法典规定,陈兴杰已经17岁,在父亲去世后,还有母亲黄小萍;梁凤勤8岁左右,其有生母马晓云、继父梁富宽,他们并非丧失父母的孤儿。同时,陈兴杰的母亲南下做生意,梁凤勤继父生母在林场工作,其父母可保障基本的生活来源,其父母并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他们,而梁凤勤只是害怕被“抛弃”自愿待在顾长山家,两人均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也未进行收养登记。顾长山基于责任担当以及对工友的情谊,抚养了陈兴杰、梁凤勤,但并未成立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场景三:刘自强母亲因难产去世,父亲刘玉良因倒卖野生动物、故意杀人被判刑,也将刘自强托付给顾长山。刘自强与顾长山夫妇是否存在拟制血亲关系?剧中提到,刘自强9岁时,父亲刘玉良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无力抚养他,因顾长山夫妇、刘自强及刘玉良的坚持,派出所特批了顾长山夫妇收养刘自强。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并不成立法律上的收养关系。顾长山一家已经有顾兆成、顾兆喜两个孩子,不符合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条件;刘自强生母虽已去世,但父亲被判无期徒刑仍在世,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不能被已经有两个孩子的顾长山夫妇收养。从剧情可知,刘自强的父亲刘玉良向顾长山夫妇出具了书面《委托抚养书》,根据民法典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因此,可以认为顾长山夫妇与刘自强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并非收养关系。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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