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不为实!
有图不一定有真相!
近日
一电梯维护保养公司
因变造电梯鉴定结论
被罚三万元!
……
该案为南海区首例!
电梯维保公司为什么要变造电梯鉴定结论?
原因让人哭笑不得
市场君带你回到案发现场~
案件回顾
起因
里水镇内某临广小区,由于电梯问题导致业主住户、物业公司、维保公司三方关系持续紧张,业主住户对电梯问题投诉不断。
今年6月,负责该小区电梯维保的公司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被频繁投诉的两台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目的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找出电梯的问题根源所在。
经过
6月中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电梯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详细列明了两台电梯存在的问题。
收到评估报告后,维保公司立即针对报告中提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处理。为避免三方紧张的关系再次升级,维保公司作出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对《评估报告》内容进行变造。即“删除”报告中提及的重要问题,把重要部件评估的结论由“有风险”改为“无风险”,并把变造后的《评估报告》张贴在电梯轿厢内向业主公示。
发展
今年7月,小区业主在搭乘电梯过程中,发现公示的《评估报告》内容与报告上扫描二维码获取的报告内容不一致,遂向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后,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合里水市场监管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另一方面马上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公示的报告内容进行真伪性鉴定。整个调查取证过程持续至晚上10点,在各种证据面前,电梯维保公司对变造电梯鉴定结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结果
里水市场监管所对电梯维保公司变造电梯鉴定结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涉事维保公司作出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科普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中电梯维保公司擅自删改《评估报告》中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回顾整个案件,维保公司在获悉电梯存在安全风险后,能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的做法体现出维保公司重视住户乘梯安全的态度,但其自作聪明擅自删改《评估报告》的做法是错误的!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吃苦果!
安全的乘梯环境需要
电梯使用管理人(即物业公司)
电梯维护保养公司
乘客(即业主住户)等
多方共同努力来营造!
市场君用
三个“应该做到”
梳理出物业公司
维保公司
业主住户
三方在电梯使用安全方面的义务
一起来看看~
来源:里水市场监管所、机电股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