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检审”联动,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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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龙华区检察院与龙华区审计局共同协商,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全面创建全国基层法治示范区的有关部署,在10月11日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在签约仪式上,龙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仕东介绍了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和合作机制的主要内容,表示《意见》的签订将进一步联通“检察+审计”监督网络,拓宽监督广度,实现“检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黎莹对检察机关在推动“检审”合作方面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希望双方落实好意见内容,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务实推动双方协作良性发展。

《意见》部分内容

《意见》主要形成以下工作机制:

①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各自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联络、信息通报、违法事项移送等工作;

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区检察院、区审计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会商,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③建立违法事项移送机制

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在履职中发现属于对方监督管辖的,应及时移送;

④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区审计局在开展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的审计项目时,被审计对象存在严重干扰、拒绝配合等违法情形的,可以商请区检察院派员提供法律意见并受理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的线索;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监督办案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区审计局提供审计专业支持;

⑤建立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

根据需要举行座谈交流会议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在人员培训、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培训、宣传工作等方面互相支持,协作配合,共同提高监督能力。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新征程。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区审计局的协作配合,不断拓展协作空间,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工作合力,以“共识”促“共赢”,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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