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恩平市民:你知道多地参保,退休待遇在哪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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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恩平市提出“四项工作”“五城共建”“六个百亿”的发展目标,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来到恩平奋斗拼搏。那么,作为打工人,如果在多个地方有参保缴费的经历,应该在哪个地方领取退休待遇呢?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情形一:

如果您是跨省流动就业的打工人,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情形二:

如果您是省内流动就业的打工人,则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7号)规定,参保人符合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丧葬抚恤等待遇。

划重点

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市区。如目前为户籍恩平,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恩平领取退休待遇。

举例子

梁阿姨在湖南长沙工作参保缴费9年,之后又来到广东恩平工作参保缴费12年,目前在户籍地广西南宁工作并且参保,下个月她准备退休。请问梁阿姨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

梁阿姨在广西南宁领取退休待遇。当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在户籍地参保缴费的情况,可以把其他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广西南宁,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广西南宁退休领取退休待遇。

陈阿姨先在老家甘肃兰州工作并参保缴费8年,之后随子女到江苏扬州工作,并参保缴费10年,最后来到广东恩平工作,到退休年龄时已在广东恩平参保缴费6年。请问陈阿姨最后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

陈阿姨在江苏扬州领取退休待遇。当到退休年龄时,不在户籍地参保缴费,且有缴费满10年的地区的情况,在最后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的江苏扬州领取退休待遇。

何大爷在户籍地山东淄博参保缴费1年后,先后到湖北武汉、湖南长沙、福建厦门、广东恩平打工,没有一个地方参保缴费满10年。请问何大爷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

何大爷在山东淄博领取退休待遇。当退休时,不在户籍地参保缴费,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山东淄博领取退休待遇。

以上就是打工人待遇领取地划分的主要依据,各位打工人如果还有不理解的,请致电恩平市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股)0750-7817173可作进一步了解。

编辑:张佩雯

供稿:恩平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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