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天眼”对电动车进行抓拍了!多人被查处!

青春东莞
+订阅

各位东莞朋友仔注意啦!

特别是平时骑电动车出门的!!

你已经被交警24小时盯上了!

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以为路上没有交警就可以

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

其实"电子天眼"已经开始

对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最近有不少市民都收到罚单了!

"天眼"24小时对违法行为抓拍!

近日

不少市民都收到这样的短信

内容大致为

"您近期驾驶电动自行车

在东莞市XXXX路段行驶时,

涉嫌有(机动车道上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

被交警支队电子监控抓拍,

我队已记录备案,

请尽快到XXX交警大队配合核实调查…"

短信中,还明确说明了

"请收到本告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携带居民身份证到XX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重点是

"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各位市民一旦收到这种短信

记得在规定时间内

到相对应的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天眼"除了对违法行为抓拍

还会拍摄记录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

曝光!你们的违法行为已经被记录!

石排镇康泰路太和路口

石排镇利丰城市花园东南门路口

石排镇太和路琼庄路口

石排镇石兴路与太和路交界路口

石排镇太和路田边村委会路口

石排镇太和路与中心路交界路口

对于骑电动车没戴头盔的行为

抓到一次罚款50元!!

其实交警罚款、批评教育

也是想让大家深刻明白

戴头盔是对自己生命负责!

除了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外

还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好好了解一下吧~

1️⃣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2️⃣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以"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4️⃣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6️⃣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7️⃣驶入高速公路

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8️⃣醉酒后驾驶

醉酒后驾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9️⃣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如果在道路上

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会当场截停进行批评教育!

执勤交警还会对你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拿到这样的决定书记得去缴纳罚款啦!

再次提醒各位

骑电动车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记得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快转发给身边的朋友们看看吧~

微信改版了

刷到团团全凭缘分

为了不要错过彼此

大家记得把团团星标3连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