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董交易市场日益兴起,古董买卖也逐渐进入了普通民众的视野当中。但在正规拍卖行之间,也隐藏着许多“拍卖骗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快速了解古董买卖的信息,却也可能被不法分子乘机而入,以“高价销售古董”为名,骗取钱财。
侃侃而谈的鉴赏“专家”和巧舌如簧的“业务员”,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精心算计的诈骗团伙!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在广州市天河区注册成立“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网站发布广告推文,对外宣称有鉴定、推广、拍卖古董藏品业务,诱导客户留下个人信息。
随后,业务员以“经理”的身份联系被害人,在没有辨别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被害人发来的古董照片经公司专家的初步鉴定为珍品,向客户虚报高价,承诺“认识XX拍卖行”“短期内可以卖出XX高价”,向被害人营造藏品“稀有、值钱并且能迅速出售”的假象,引诱被害人将藏品带到公司。
然后,公司内的“鉴定师”进行虚假鉴定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鉴定费,“鉴定师”对带来的古董都称为珍品,夸大古董的价格及稀有程度,虚构容易卖出的事实,诱骗被害人签订《网络软文发布合同》或《委托展览服务合同》并让其支付高额服务费。涉案四名被害人被诈骗共计人民币125500元。事后,业务员以藏品流拍、买家改变主意为由拖延推脱,无法履行合同,最后失联。最终,所谓的合同也只是一纸空文,待顾客发现真相后,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2022年6月4日,主犯潘某某被抓获归案。其供认该公司从开业至倒闭,从未成功出售过一件藏品。
案件办理过程
在审查起诉阶段,经检察官出示证据并释法说理,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检察官的督促下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3年7月14日,天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潘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9月5日,该案一审宣判,天河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官建议
1、理性评估,要对自己家中古董的价值进行理性评估,不要轻易相信自称“古董收藏公司”、“拍卖公司”的业务员推销,切莫被洗脑话术诱导、被虚假繁荣现象所蒙骗,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2、核实资质,要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古董,谨慎核实相关公司资质,了解是否有真实拍卖行存在以及是否有真实成交记录等,确保古董的来源和去向公开透明、正当合法。
3、积极举报,当遇到对方提出“先交钱”“保证高价卖出”等疑似诈骗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积极举报打击诈骗团伙,避免陷入骗局。
来源:天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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