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陆 夷
对于学界业界而言,版面费一直是个敏感话题。没想到,近期一则《关于对养育三孩家庭的作者免收版面费的通知》,把版面费摆在了台面上。
10月11日,湖北省一会计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通讯》发布通知称,对养育三孩家庭的作者免收版面费。《财会通讯》编辑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制定此政策的契机是编辑部有同事生育了三孩,杂志内部计划出台一些补贴政策。与此同时,杂志社也商量了一个对外部养育三孩作者的优惠政策。
消息一出,广大网友不免生出两个疑问:生娃跟版面费还能扯上关系?正规发论文还要版面费?能不能收,该不该免?众说纷纭。
在很多人印象里,不少期刊发布过打假通知,如“任何冒充编辑部名义收取版面费的邮件和通知都与本刊无关”,以及各种学术不端新闻中提到版面费,所以容易将版面费和代发论文等学术不端画等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但事实上,无论从国际通行惯例,还是说国内现行做法而言,就文章收取相关费用的都大有人在,这是为什么呢?
必须澄清的是,版面费不等于卖版面。正如《财会通讯》投稿须知所写的,“支付编辑、印刷、校对等费用”,国内外的正规出版单位的“版面费”与其说是版面费,更不如说是人力、印刷等成本费用,发生在论文被采用之后,而非之前。因此,多数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在课题经费中明确,可以支付版面费。
2021年,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 《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对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作出相关规定,但并无这方面的明确界定。不过倒是透露出一个信号——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符合条件转制为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术期刊出版企业上市融资。
而大家对于版面费的一知半解,也侧面说明了,目前我们在这方面虽然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但仍不够具体和细化,什么样的费用可收、什么样的坚决不能收,应有进一步的指引。只有让社会公众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压缩灰色空间,以免给不端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至于三孩家庭作者该不该免,当然是出版单位说了算,能免则免当然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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