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与中医|天雄附子出绵州,价数高低一等酬——中药“附子”知多少

胡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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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诗赏识

  颂古三十一首(其三十一)

  宋 释梵琮

  天雄附子出绵州,价数高低一等酬。

  治病杀人随所用,到头难觅个中由。

  释梵琮,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年)住庆元府仗锡山延胜禅院。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住南康军云居山真如禅院。为南岳下十七世,佛照德光禅师法嗣。他的著作,特别是诗词,大多是从佛偈中领悟而来,充满哲理。

  这首诗,简单却朴实无华:天雄和附子产自绵州,价格高低自然有成色和品种的规律。它可治病,也可以杀人(有毒性),救人害人很难分辨。

  与诗有关的中药:附子

  来源:本品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的加工品。

  产地:主产于四川、陕西等地。

  性味:辛,甘,大热,有毒;归心、肾、脾经。

  功效: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止痛。

  用法用量:煎服,3-15g。本品有毒,宜先煎0.5-1小时至口尝无麻辣感为度。

  使用注意:

  1、孕妇及阴虚阳亢者忌用。

  2、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

  附子的服用

  1、亡阳证。能上助心阳、中温脾阳、下补肾阳,为“回阳救逆第一品药”。

  2、阳虚证。

  3、寒痹证。尤善治寒痹剧痛者。

  附子的毒性

  历代医书对附子的功效都推崇备至。“附子,续命之要药。附子禀雄壮之质,有斩关夺门之气”、“乃阴证之要药,为回阳救逆第一品药,用之得法可救命于顷刻”。

  但是,附子的药用部位为乌头子根的加工品,因此性温而有大毒,入药使用前必须经过炮制或久煎,至口尝无麻辣感为度。生品外用,内服必须炮制。若内服过量,或炮制、煎煮方法不当,可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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