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元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南方+ 记者

9月30日,据“汕头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潮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元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元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廉洁纪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元武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元武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元武简历

张元武,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在职大专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潮阳区海门镇党委书记;潮阳区谷饶镇党委书记;潮阳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汕头市潮阳区正处级干部。

南方+记者 杨立轩 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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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编辑 吴夏晴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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