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的老板注意啦!这些环保要求你了解吗?

南方+ 记者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的“夜经济”持续升温,越来越多市民加入“摊主”队伍,让夜幕下的城市“烟火气”十足。

与此同时,许多市民表示担忧:“地摊经济”是否会破坏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美食摊位带来的餐饮油烟会否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生活?

“如何摆地摊”成为近来的热门话题。

为指导“露天烧烤”等餐饮类摊档进一步规范经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梳理了相关环保要求,温馨提醒广大“露天烧烤摊老板”,开放摆摊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摆摊,各位“老板”还应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环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因此,宝安管理局对餐饮类摊档经营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遵守经营规范

在相关政府部门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后,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内摆摊设点,严禁超范围、超时间经营,自觉遵守和维护场所安全、秩序、交通、环境、卫生等。

二、严禁油烟直排

严禁油烟直排的摆摊行为,凡从事烧烤等产生油烟的经营摊档,必须安装、使用与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鼓励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炉具、无烟炉具。

三、强化日常管理

经营者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油烟净化设施,每日对设施进行擦拭清洗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规范摊档经营,杜绝油烟直排,不仅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宝安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我们再次呼吁餐饮摊档经营者,既要留住“人间烟火”,也要留住“身心健康”、留住“蓝天白云”,别让“地摊经济”走上影响人居环境和居民健康的“回头路”。

南方+记者胡百卉

通讯员 李梦霞 吴惬

编辑 程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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