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透露了工资明细,被公司开除!不服,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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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在职场上

还是生活中

总少不了被人问

“你工资多少?”

其实“谈论薪资”是

不少职场人的大忌

因为一些公司

在员工入职时就明令

禁止谈论、泄露薪资

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01

案情概况

静静于2016年4月入职某有限公司。双方签署的《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静静不得泄露公司不公开的财务状况、财务资料和薪酬制度等。此外,静静签字签收的《员工手册》载明,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图源:案件聚焦

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静静为公司已离职员工提供静静自身的工资明细,公司向静静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静静不服公司处理决定,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02

裁判结果:公司应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

静静将其本人的工资银行明细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既是员工对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也是配合审理该案的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之需要,该行为具有合理性。

静静披露的是自己的薪酬内容,非公司整体的薪酬制度,实际未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某有限公司据此解除与静静之间的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某有限公司应向静静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03

工会君解读

此案例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保密制度为由,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合同所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对于劳动者违反保密制度行为的认定,需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首先:

劳动者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合法权益,可以自行进行处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应限制劳动者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其次:

涉诉劳动者系普通员工,向他人提供的是个人薪酬信息而非用人单位整体的薪酬制度,并未违反单位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不构成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再者:

劳动者在职期间将其工资银行明细交予案外人作为诉讼证据,系配合事实查明之需要,其行为具有合理性。

最后: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根据劳动者的行为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热议

有网友为法院判决

点赞

↓↓↓

也有网友觉得

透露薪资不是很

↓↓↓

......

对此你怎么看呢?

你所在的公司有薪酬保密制度吗?

留言区和大伙儿聊聊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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