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抢!韶关发放“金秋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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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金秋消费券来了!

9月25日至10月25日,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统筹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市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源,面向全体韶关人员(含市外来韶人员)发放金秋消费券,涵盖韶关市内商超便利、垂直零售、加油充电、餐饮、家电等多个场景商户。

活动期间,每日上午10:00开始,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或U惠韶关专区专属通道领取“韶关金秋消费券”,每个用户每天限领取核销各类型面额消费券各1张,活动期间每类消费券限领取核销2张,其中,购物券及部分加油券按照商业银行维度发放,需绑定指定银行卡进行核销。

领券成功即生效,有效期为3天(包含抢券当天,例如:9月25号领券,9月27日晚24:00过期,消费券有效期最晚不超过活动结束当日24:00),过期自动失效退回券池。

据了解,消费券类型分为:“聚惠购物”、“聚惠出行”、“聚惠美食”、“聚惠家电”4类。“聚惠购物”消费券:满200元减40元,满100元减20元;“聚惠出行”消费券:加油满200元减20元,新能源充电桩5折满减10元;“聚惠美食”消费券:正餐满100元减30元,轻餐满30元减10元;“聚惠家电消费券:刷卡满2000元减200元。

消费券使用规则:

1.获券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指定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及银行APP使用银联二维码扫码支付即可享受优惠(注意消费券对应的银行类型须与当前支付卡所属银行一致),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

2.消费券承兑时间为每活动日8:00-24:00,指定银行类型消费券仅支持使用云闪付APP绑定本行银行卡支付时承兑,使用其他银行卡进行付款时无法承兑;

3.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品自身优惠折扣;

4.本次活动限自然人用户参与,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银行卡等亲自参加。用户已有本活动下消费券,在未使用完毕或过期之前,不可重复获取本活动下新的消费券;

5.购物卡、金条、烟酒、纪念币、储值卡等储值类商品不能参加活动;

6.消费券不能相互转赠。

7.使用期限:有效期为3天,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自动回收。

8.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款时(含部分退款),默认用户主动放弃优惠资格,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都不会退回用户,而是全额退回主办方券池。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宇明 通讯员 刘生群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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