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3时许,高速交警威县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广高速北京方向1637公里加200米处发生一起轿车与货车追尾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经民警询问得知,轿车驾驶人盛某并非车主,行驶中得知轿车有“无人驾驶”模式便开启了此功能,期间一直依赖辅助驾驶系统进行驾车,忽视了对车辆的掌控,导致行驶至此路段时,在车辆报警的情况下都未能及时发现车辆偏移,最后径直撞向货车发生事故。
驾驶人:“我就这么开!不知怎么就撞到上面去了。”
民警:“辅助驾驶过线的时候(会有提示),那方向盘抖吗?”
驾驶人:“我以为是地不平抖的。”
“报警的声音,车里面刚好有音乐,我也听不清!”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轿车驾驶人盛某未按规范安全操作引发事故,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
交警提示您
辅助驾驶关键在“辅助”,生命安全还得靠“自主”,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要增强安全意识,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要目视前方集中注意力,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在通行缓慢或堵车路段时关闭辅助驾驶功能,安全出行以人为本。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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