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名全国的“清远经验”

史志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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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在改革初期,广东省清远县以超计划利润提成的办法,扩大地方国营企业自主权,调动政府、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把经济搞活。这一做法取得显著成绩,1980年7月广东省委决定推广此经验。鉴往知来,今天一起回顾“清远经验”。

1978年10月,清远县委为从根本上扭转企业亏损的局面,摆脱财政入不敷出的困境,于当月14日开始,在县化工厂、县氮肥厂、县农机修造厂和县水泥厂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一周后在全县17家国营工业中推行。

在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过程中,针对县属工业管理体制存在的管理层次多、人浮于事、多头领导、管事和管人脱节等问题,清远县委从1979年4月起,撤销工交局、交通局,农机局并入农机服务公司,陶瓷公司分别并入社队企业局,二轻局转为二轻工业公司,强化县经委的职能,统一由县经委直接管理县属国营工业。

1979年9月,清远县委总结推广农机厂的“记分算奖”法,完善企业内部的分配。同年10月,清远县委又从改进经委职权范围、经委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两大方面,重新确立县经委职权范围和调整职能机构。11月,清远县经委根据企业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从6个方面扩大县属工业企业的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责、权、利,增强企业的活力。1980年,由企业对财政的超计划利润提成改为企业利润向财政包干。1981年,对财政包干改为“逐年递增,超额分成,一定三年”。

图为清远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发祥地——清远县氮肥厂(来源:“清城发布”公众号)

清远县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推行,为解决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分配、更好地调动企业与职工积极性、妥善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开创了一条新路子,收到十分明显的成效。1979年,17家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国营工业企业,计划利润为130万元,实际完成425万元,超额完成财政上缴任务。1979—1983年,清远县国营厂工业总产值增加0.7亿元,实现利润增加5.6倍,交税金上升2472万元。企业获得留成和分成基金2578万元,修建厂房4.5万平方米,职工每人每年从超额利润中获得奖金214元(其时职工年平均工资673.8元),国家得利,企业职工得益。

1980年7月5—8日,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一行在韶关地委书记马一品等陪同下,到清远县开展专题调研,指出清远闯出了一条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子,不但把企业搞活,还较好地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1980年7月2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批转清远县国营工业企业试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和改革工业管理体制的报告》,为全省工业企业推广“清远经验”扫清了障碍。8月1日,《人民日报》以《清远县经济体制改革形势使人振奋》为题,报道了清远工业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做法与经验。8月2日和3日《南方日报》分别以《从实际出发大胆改革经济体制》和《推广清远经验把经济搞活》为题发表评论员文章,在头版报道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清远经验”的消息。1981年3月,国家经委、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召开全国工业体制改革座谈会,强调要把推广“清远经验”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1982年11月30日,国务院在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也对清远的改革作了高度评价。

“清远经验”对广东和全国的经济发展和工业管理体制改革起到较大的作用,被誉为中国“工业改革之父”。至1983年底,广东全省78个县市推行清远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做法,有半数以上县市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除新疆、西藏、台湾外,全国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都组织人员来清远考察,累计近3万人次,并且考察回去后,都能结合本地实际推行奖励制度和工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使“清远经验”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

制作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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