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搞定!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家庭成员居民医保费

南方+ 记者

近日,为优化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服务,有效利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韶关推出医保服务便民新举措:参加韶关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利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

缴费攻略如下:

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本人手机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点击登录,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切换为“个人业务”,点击“城乡居民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在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选择参保地韶关,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点击“确定”按钮,输入居民医保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费用清缴页面,选择需要清缴的费款,点击“缴款”按钮,弹出选择支付方式弹框,点击“医保个账支付”。


随后,弹出代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承诺书,勾选承诺后点击“确认”,显示支付结果。

温馨提示:居民医保续保的参保人,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期缴费。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才能缴费。

南方+记者 叶志强

通讯员 张早林





编辑 曹伟峰 童慧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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