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正余弦
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引发市民和专家广泛讨论、积极献策。
对比修订前的《条例》,本次修订聚焦于发生在车厢内的“是是非非”,提出更为细化的界定标准。
一方面,结合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影响运营秩序行为”这一部分的意涵,将“强行上下车”“擅自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滋事斗殴”“偷窥、偷拍”列入其中,回应了争议性的社会热点。
另一方面,提高了对于部分破坏公共环境行为的罚款上限,包括乱涂乱画、乱丢垃圾、派发传单、携带宠物等,并将吸烟(含电子烟)加入罚款项目,体现了标准的与时俱进。
事实上,也有一些“不愉快”源于个人习惯或是临时需要,有些人觉得无伤大雅,但也有人觉得“被冒犯”“看不惯”。
在评论区,有不少网友关心“可不可以吃东西喝水”“手机声音外放该管管了”“对于穿着是否应该有要求”……除了《条例》之外,近年来广州也曾出台相关的乘客守则,对于部分行为进行解释和约束。哪些应该明令禁止,哪些可以视情况而定?构建更为立体的规则体系,有助于维护多数乘客的利益,提升乘车体验。
细化意见稿,同样也要关注如何查处、谁来执行的问题。纵观近年来发生在地铁中的纠纷,从“偷拍疑云”到“占座之争”,发生突发事件时,地铁工作人员是否及时到场,关系到事件能否顺利解决。
从笔者的乘车体验来看,目前广州地铁的车厢乘务巡逻力量有限,对比北京、深圳等城市的部分线路,巡逻频率算不上高。能否准确落实这些新提法、新举措仍有待观察。从客观因素出发,地铁车厢较长,单靠人力很难完全覆盖,监控录像多用作取证和事后追责,乘客自觉举报、共同维持秩序是否可行,同样值得探讨。
更要看到,早晚高峰时地铁承运压力大、车厢较为拥挤,此时最容易发生纠纷,不文明行为也常藏身于此。如何区分特殊时段并做好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时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方式妥善解决,在事件发酵后能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对相关部门和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地铁是广州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广州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缩影。期待理性的讨论能够完善意见稿的内容,同时号召更多的市民游客自觉遵守规则、文明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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