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决了,还是好邻居,哈哈哈!”
近日,在调解现场,
陆先生与邻居陈先生终于握手言和。
当事人握手言和
陆先生和陈先生都是德庆某小区的住户,陆先生住在陈先生一家楼下,原本两家都是好邻居,却因为房屋漏水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多次沟通协商不成,陆先生将陈先生诉至德庆法院。
“外面晒太阳,家里下大雨。肯定是楼上老陈家漏水。”说起家里漏水的情况,陆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以前关系还不错,现在他却不理不睬,物业和居委会来了也没用。”
陆先生告诉立案庭的马程程法官,家中主卧是漏水的“重灾区”,厨房阳台也“遭了殃”,天花板和墙壁都被水渗得发霉,时不时还像下雨般“滴滴答答”地往下漏水,不得不用脸盆来接,已经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双方当事人是上下楼邻居,案件争议也不复杂,如果两人为了房屋漏水这样的小事对簿公堂,增加诉累不说,还损害了邻里之间的感情,得不偿失。
马法官提议让陆先生带上专职调解员和法官助理到现场勘查情况,在厘清双方责任的同时,也能想办法开展诉前化解工作。
“说了跟我们家没关系,你怎么又来了。”看到是楼下的陆先生又来敲门,陈先生有些不耐烦。
见陈先生不愿配合,一旁的黄助理立即上前询问:“陈先生您好,我是德庆法院立案庭马程程法官的助理,请问您方便让我们进屋看看吗?”
见到是穿着制服的法院干警来了,陈先生连忙将房门打开,让调解员、法官助理和陆先生一行人进屋查看:“你们看吧,真的不是我家问题。”
走进房屋,黄助理和调解员发现陈先生家的空调外机放在阳台,排水的管道直接将水排到地面,没有另设排水装置。
法院干警到现场实地查看
“这台空调的排水管就是一直这样直接排水到地上的吗?”黄助理指着地上的排水管问道。
“是啊,一直都是这样排水的。”陈先生点头,随即又解释道,“因为它的管道太短了,我就没把它接到外面,把水排出去,反正都在阳台,太阳晒一晒都干了。”
“那这里的地面您有铺设防水材料吗?”调解员接着询问。
“那倒没有。”陈先生不以为然,他表示排水的位置地处阳台,就算地面上有积水,也会很快就蒸发掉,怎么会影响到楼下的住户呢?
“你家阳台的下方,就是我家主卧,刚刚法官也到现场看过了,漏水的位置就是这里,你也说没有做防水,那你就有责任。”陆先生反驳道。
陈先生被说动了,也承认了陆先生家的漏水可能与自己的空调排水有关,但两人又因为赔偿争执不下,案件一度又陷入了僵局。
几天后,马法官找来诉讼服务站挂点法官卢梅、人大代表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再次一同到现场对这起纠纷进行调解。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马法官和两位当事人一起坐在客厅聊起了法律法规。
“这个案件如果要划分责任,可能还要请专门机构来鉴定,如果最后鉴定结果显示是由你的房屋漏水导致的,到时候,你不仅要赔偿楼下房屋的损失,还要承担鉴定费用。” 见陈先生态度没有一开始那般强硬,马法官及时释法说理,还跟两位当事人聊起来鉴定方式、装修等等。
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分析梳理下,双方就如何解决漏水问题达成了和解方案。“法官说得对,我愿意先让一步,把漏水问题解决了。我会加长空调管道,连接到公共排水管,把地板换成防水材料,并对陆先生家的墙壁天花板进行维修。”陈先生及时按照解决方案采取措施,解决了漏水问题。
“感谢法官!没想到困扰这么久的事情终于解决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陆先生高兴地说,并将撤诉申请书交到马法官手中。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是清代张英面对家人与邻里纠纷时留下的千古名句。“寻找真正化解纠纷的最优解,才是我们审判执行中最需要做的。”马程程说道。
德庆法院始终坚持“和为贵,调为先”,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案巧办”的工作理念,能动司法,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今年以来,德庆法院诉前化解纠纷98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5.13%,力争定分止争于微末,消弭矛盾于雏形。
资料来源:德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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