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早7条》总第756期
①深圳:优化离婚买房3年限制,只对家庭单位
针对日前市场关于“深圳离婚买房追溯3年限制取消”的消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9月18日回复财联社称,“原本离异三年内肯定要追溯,但现在政策确实在优化,即离婚后只要他们重组了家庭,无论是否再婚或复婚,不再追溯其此前离异时的情况,会按现有家庭实际拥有房屋的套数,去审核他们的购房资格。但离婚后的单身人士购房,仍要追溯其离异前的房产套数情况。”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相关政策目前仍在前期优化当中,还未发布具体政策,因此当前购房资格的审核仍要以具体审核结果为准,但如果不着急可以再等等,等具体政策出台。”
②10896户合格!前海云海湾花园认购资格公示
9月18日,前海人才房云海湾花园项目住房(简称“该批次住房”)认购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共11181户家庭提交认购申请。该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10896户,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285户。
前海云海湾花园此次配售房源共718套,以全部认购家庭来看,约15户抢1套房,仅一类就有5228户入围(其中,4352户二房申购家庭,876户三房申购家庭)。云海湾花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3街坊,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云湾置业有限公司。
9月4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了云海湾花园项目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此次配售房源共718套,其中:两房户型380套,建筑面积约70㎡;三房户型338套,建筑面积约90㎡。配售均价为552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③折后4万/㎡起,中海时光境推273套住宅
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显示,9月16日,位于光明区的中海时光境花园获批住宅273套。目前可在i深圳上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登记时间为9月17日上午9:00-9月21日上午11:00,9月23日线下选房。此次获批房源户型面积约82-108㎡,备案均价约4.89万/㎡,单价区间约4.48万-5.52万/㎡,总价区间约366万-593万/套。
时光境花园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侨凯路与科林路交汇处东北侧,宗地面积为28564.79㎡,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7057.35㎡,总建筑面积约为23万㎡。该项目2022年10月由中海以31.92亿元竞得该地块,后正式命名为中海时光境花园。
④8月末,深圳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9.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数据,8 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0933.27亿元,同比增长8.5%。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8122.31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上月末低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2.1个百分点。
当月人民币贷款比上月增加373.72亿元,同比少增96.54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89.5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3.3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6.12亿元。
⑤超大特大城市名单扩容:苏州入榜
9月15日,“苏州发布”就近日网传“苏州工业园区并入姑苏区”发布情况说明,明确表示“信息不实”。目前,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代管虎丘区娄葑、斜塘2个街道和吴中区唯亭、胜浦、金鸡湖3个街道。2021年11月以来,苏州市行政区划未做调整。
该文称,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查询到,近期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城乡(含开发区)分类代码进行了更新,苏州城区的统计口径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其下辖社区的城乡代码由镇中心区(121)改为主城区(111)。娄葑街道、胜浦街道、唯亭街道、斜塘街道、金鸡湖街道下辖各个社区的城乡分类代码都已改成了:111。此调整并非是区划调整,只是统计口径的调整。按照此次调整的统计口径,以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据来算,苏州城区常住人口为512.51万人。
这也意味着,按照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苏州正式跻身特大城市行列。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⑥远洋开启39亿美元境外债务重组
9月15日,远洋集团(HK03377)发布公告称,考虑到当前行业形势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公司将开启境外债务全面重组,并聘请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盛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推动整体债务管理,远洋也将暂停支付所有境外债务,8笔境外存续债券(合计39.2亿美元)即日起停牌。
就在前一日,远洋集团刚支付了“18远洋01”的首笔款项。远洋此前是行业少数未出险的房企之一,而从2022年至今,在公开市场远洋累计还款近200亿元。事实上,债务重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未来发展价值预期的正向叠加,不失为是一种推进多方共赢的有效手段。而目前,债务重组已经成为上市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实现正常化经营的重要路径。
⑦南宁:年底前买预售商品住房可取公积金做首付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撰文/制图/整理】冯少文 邱永宽
【来源】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财联社、深圳房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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