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摆摊之后,深圳如何摆出“有序的烟火气”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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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吴三川

9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据媒体日前调查,深圳街边摊档明显增多,集市经济火爆,不少商家反馈积极,但也出现了一些困境——部分街道没有划定专门摆摊区域、随意摆卖重回街头;一些基层队伍存在执法困扰:哪里能摆哪里不能摆,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有条例却无统一细则。

今年以来,多个城市明确有序设摊、允许商业外摆,“街头经济”正在复苏。作为城市温情和活力的代表,成为“正规军”之后的路边摊,在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方便民众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已无须赘述。但如何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既能点燃城市烟火气,又避免乌烟瘴气,一直是个众口难调的问题。

我们常说,要“精细化管理”和“柔性执法”,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大而化之的说法。比如深圳就有其特殊情况:问题的关键似乎不在执法末端,而在于相关指引过于模糊。《条例》中明确,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等于是把划定区域的职责给到街道。如今连一线执法人员都难以统一尺度,自感“压力山大”“左右为难”,更不要指望摊贩们足够自觉、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了。有鉴于此,出台更加细致、指导性更强的指引,宜早不宜迟。

“放”要科学,“管”要得当,这个道理也适用于管理者自身:不仅要上传下达,还要加强内部协同。

报道中提到,很多街道都卡在了如何制定划分可摆摊区域的标准上,因为有些街道基本上没有可以摆摊的地方。然而,早在今年5月《条例》正式通过时,就有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摆摊的形式和内容主要由区政府具体制定,并且也提到部分区域基本没有摆摊之地。但在近4个月的过渡期内,这一问题依然悬而未决,同样令人困惑。

正如有专家所言,要有整体主义视角,不是说这个社区划一片那个社区划一片,而是需要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规划设计。管理路边摊涉及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环境美化多个领域,需要平衡多方诉求,可谓千头万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的城市的探索值得一鉴:比如,在原有的市容条例的基础上,吸纳多元意见,多个部门共同出台指导意见,让设摊经营更加有章可循;又如,将游商设摊管理纳入“一网统管”,善用科技手段,促成社会共治。

民之所呼,政之所应。让新规落地顺应初衷,还需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找准靶心、集思广益,把开放摆摊的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编辑 田一鸣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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