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政策在茂名正式落地!近日,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茂名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政策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印发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南方+记者 邓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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