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海外流失文物“堂堂正正地回家”?专家建议加强涉外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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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部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火遍国内外社交媒体。短片采用拟人化方式,讲述一盏“中华缠枝纹薄胎玉壶”从大英博物馆出逃寻乡的故事。短片结局中,小玉壶带回一封封中国文物的“家书”,戳中不少网友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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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还有多少中国文物流失海外?司法层面,它们的“回家”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应该如何破解?受访专家建议在探索文物追索返还领域国际合作机制的同时,设立专门的公益机构,负责代表中国公民或民间组织提起文物追索诉讼,以减轻权益人的诉讼压力。

现状:超1000万件文物流失海外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球47国的200多家博物馆里,存放中国文物至少164万件,其中大英博物馆收藏的中国文物达23000余件。

而流散在海外民间的文物数量更为庞大。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达100余万件。

这些散落海外的文物,每一件都被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屈辱与伤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曾撰文指出,文物流失是西方侵略、殖民统治与暴力掠夺的产物,见证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文物流失国的屈辱史。

如何让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外交追索是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与美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并且已经借助这些国际条约成功地实现了多批珍贵文物的返还。

比如,2018年,国家文物局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向意大利正式提出返还要求,并提供了详细的鉴定意见和法律依据报告,最终米兰法院作出将796件文物艺术品返还中国的判决。

民间爱国和友好人士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目前回到祖国的7尊圆明园兽首中,猪首和马首就是由澳门知名企业家、爱国人士何鸿燊先生分别于2003年和2019年出资购买后归还国家。

据统计,从1949年至今,我国通过各种方式成功追回15万件流失文物。但与数以千万计的流失文物相比,追索回来的文物只是凤毛麟角。

障碍:囿于法理局限

“回家”之路道阻且长

有专家认为,民间“捐赠回购”的文物回流方式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一方面受限于捐赠方意愿,另一方面,将商业行为与文物追索挂钩,也会给通过法律或外交途径的文物追索造成障碍。

在省政协委员、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翠珠看来,在国际法的框架下对流失文物进行追索是最合理的方式,但当前也存在一定法理局限,给文物回流造成不小障碍。

在国际法领域,《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和《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被认为是在文物追索过程中最能起到实际作用的法律依据。

但现实中,上述条约所发挥的实际效力并不理想。霍政欣在论文中指出,利用既有国际条约追索文物主要面临约束力有限、条约无溯及力等难题。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官网数据显示:当前,全球有54个国家加入了“1995年公约”,但多为中国、阿富汗等文物流失国。包括英国在内大多数西方国家基于自身利益考量拒绝成为公约缔约国,因而无法受到约束。

更令人遗憾的是,受限国际法中“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公约生效前流失海外的文物,流出国也无法依据公约要求返还。而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正是我国文物流失海外最严重的历史阶段。

实践中,将文物追索诉诸司法诉讼,同样困难重重。

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福建省高级法院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荷兰收藏者奥斯卡将涉案文物返还于原告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东埔村民委员会。

该案审理历时七年,系“中国司法跨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判令返还第一案”,但截至目前尚未得到荷兰方面的有效执行。

“流失文物位于其他国家境内,诉讼过程受制于当地国内法律,文物归属和追索可能因此受限。”林翠珠认为,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追索文物,主要面临管辖、举证和诉讼成本三方面困难。

“此类诉讼需要确凿的证据资料,用于对追索文物的定性。”林翠珠介绍,但当前流失文物的文献记录常常不完整,或在修复和重新鉴定过程中丢失了关键信息,给后续举证造成困难。

建议:加强涉外民事公益诉讼

让流失文物早日“回家”

如何更有效追索流失文物?

当前,修改文物保护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有专家建议,在此过程中,应构建完善的文物追索法律制度,制定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条款,明确追索主体和主责机构,为文物追索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在林翠珠看来,这对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有重要意义。“未来,流失文物追索案件可以更快速、更高效地进入司法程序。”她说,案件当事人在国内法院即可提起诉讼,享受国内司法机构的支持和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检察机关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9月7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在《检察日报》撰文时提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涉外民事案件司法协助制度,增设域外调查取证相关规定等,对于检察机关研究探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索流失文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文章还提到,对于他国以国家名义占有中国流失文物,通过外交或者司法协作渠道追索拒不返还的,可以探索适用外国国家豁免法,当其在中国领域内用于商业活动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主张返还。

公益诉讼的主体不仅限于检察机关。林翠珠认为,可以设立专门的公益机构,负责代表中国公民或民间组织提起文物追索诉讼,以减轻权益人的诉讼压力。

“此外,有关部门还可以设立文物追索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基金会,构建专业律师支持网络,为海外流失文物的追索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代理支持。”林翠珠说。

《逃出大英博物馆》结尾中,“小玉壶”最终又返回了大英博物馆。一句“中国人不做偷鸡摸狗之事,我们会风风光光、堂堂正正地回家”,或许也道出了所有中国人的心声:让海外流失文物通过合法、合理、正当的途径回到祖国的怀抱。

南方+记者 孟健 余嘉敏

实习生 杨肇原 赵晓婧

编辑 田一鸣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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