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人≠货,货车车厢不得违规载人!

平安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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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厢违法载人

没有座位、没有安全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受到严重伤害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5日上午,新会公安交警大队大泽中队在大泽镇吕村红绿灯岗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J3***9的轻型厢式货车的车厢右侧卸货门打开,怀疑车厢内存在违规载人的情况,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检查。

经核查,粤J3***9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张某,持有B2驾驶证,该车核载3人,除驾驶室外3人,后车厢还载有7人,属于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新会交警对张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张某对车上人员进行转运。

“车不够”“座位不够”……

安全不接受任何借口

人货混载的运输方式

看似“充分”利用车厢空间

实则在透支安全!

@用人单位、车属企业

务必重视交通安全

落实“一人一座一带”

存在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在行驶的过程当中,易使货物发生移位,一旦发生刹车、加速、转弯等情况时,会引起磕碰、撞击,极易导致车内人员受伤

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车内驾乘人员提供安全防护,但对于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

车辆非法载人、客货混装

是红线也是高压线,更是生命线

希望广大企业、司机和乘客

不要贪图一时便利而置若罔闻

莫把生命当儿戏!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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