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5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实施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认房不认贷” 为购房者减轻经济负担
所谓“认房不认贷”,是指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比例时,只按照家庭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不管购房家庭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也就是说,无论购房者在清远以外的城市有多少套房产,只要在清远没有住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来申请贷款;此外,即使市民原来在清远是有房子的,但是需要换房时,卖掉旧房再买新房,同样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首套房后,除了更低的首付以外,还可以享受到更加低的利率优惠。”有银行人士指出。
“这意味着在购房时,银行将主要考虑购房者名下的房产情况,而不是他们的贷款记录。这对于那些希望购买首套住房,但因为历史上的贷款记录而受阻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超悦新房房产代理某门店张经理也认为,清远“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有望降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为购房者减轻经济负担,对于楼市来说是个利好政策。
而对于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来说,这次政策显得相对中性。张经理认为,这部分人群在过去已经享受过楼市上涨带来的红利,但在新政策下,他们在未来的投资决策中需要更加审慎。因为这次政策的核心是鼓励改善型住房的需求,而非投资性质的购房。
张经理提醒,对于购房者而言,也需要注意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理性购房,避免盲目跟风投资。购房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购房决策。同时,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仍然会根据购房者的收入情况和信用记录进行评估,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清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清远日报记者 邱炜民 摄
新政效果或中秋国庆假期显现
“认房不认贷”新政一出
朋友圈瞬间刷屏
9月5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中介和楼盘销售中心,因为是工作日缘故,暂未出现看房人增多等现象。但有楼盘销售认为,预计因为新政的实施,本周末和接下来的中秋国庆假期,会有更多刚需客户看房。而预计具体成交量的回暖,10月底的网签数据中心可以体现。
市民在市区某楼盘销售中心看房。清远日报记者 刘淑芳 摄
最近有打算购房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近期正准备置换,凑巧碰上了新政策。“不仅首付筹款压力小多了,首套的贷款利率也更优惠,能省下不少钱。”但王女士也表示,首付大幅降低也意味着后期还贷压力大增,她还得再跟家人好好计划一下,不会急于出手。
“现在来看房的基本都是购房意向比较强烈、新政落地后重新拥有首套房贷款资格的人,还包括一些之前因为没有在约定周期内凑齐首付款被清退掉的客户。”某楼盘销售黄小姐告诉记者,执行“认房不认贷”后首日,咨询和到访的客户有所增加,但成交量预计短期内不会出现较大波动。
“虽然新政落地,但目前清远房价上调不现实,部分楼盘抓住新政落地的契机,宣传晚上营业、优惠减少等更多是针对客户买涨不买落心态制造的营销噱头。”一位从业10余年的中介告诉记者,当前清远市场还是改善性购房是主流,价格一直处于平稳阶段,缺乏上涨动力。新政出台后,清远房地产市场将依旧以稳为主,而随着利好政策的预期实际落地,前期持币观望的群体可能入市,进而促成市场稳步回暖。
楼市重磅政策密集出台 冲刺“金九银十”
随着楼市传统旺季“金九银十”
和中秋国庆的即将到来
清远楼市从8月起
也进入了政策利好密集发布期
01
8月30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示,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0万元,分别上涨10万元的额度。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显示,该项政策执行时间为 2023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有效期为5年。
02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在9月25日起由各大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布落实相关执行细则并开放申请,同时本次调整暂只针对首套住房贷款。
目前,清远各银行房贷利率一直紧跟LPR最新利率调整 ,当前基本最低可执行 3.60%的首套房贷利率 ,而如果接下来住房利率再度下降,则清远房贷利率将有望开创历史新低。
“对于多数住户而言,大量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主要集中在中小户型。”有业内人士指出,近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减少购房者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体现了在坚持“房住不炒”的总体定位下,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近年来,清远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时调整辖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至20%,2023年4月起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切实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辖内房地产金融供给。全市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16条”“保函新政12条”等国家调控政策,精准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市场回升,加快提振住房消费的“景气指数”。
另外,全市房地产市场目前正保持合理住房供应节奏,逐步实现拿地、开工、在建、销售、库存动态平衡,有效解决政策不协同、市场忽冷忽热等问题。
采写:何帆 朱文华
编辑:罗璐
校对:王喜闯
编审:周东辉
编委: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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