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蛋化石,到底能不能卖?卖了会怎样?

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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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蛋化石

不是你想卖

想卖就能卖

如果你真的把它卖

最后眼泪会掉下来

河源有人给大家做了“示范”

一起来看看

这是一起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源城区法院判决

并于9月5日生效

这也成为了

河源首宗

恐龙蛋化石公益诉讼案件

卖恐龙蛋化石,获利16万余元

2020年7月起,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微信、闲鱼等网络平台公开贩卖恐龙蛋化石。

2022年7月,民警在东源县仙塘镇一民房内将王某抓获,并现场缴获23窝合计166枚恐龙蛋化石。

安部门取证显示,王某共向38人销售恐龙蛋化石,累计获利16万余元。

经专家鉴定,涉案的恐龙蛋化石均为白垩纪晚期恐龙蛋化石,具有一定的科研和科普价值。

恐龙蛋化石为国家所有

“恐龙蛋属于古生物化石,为国家所有、受国家保护,禁止非法买卖。”源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平英介绍,作为恐龙地质遗迹的重要组成部分,恐龙蛋化石是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一种存在形态。王某倒卖行为导致大量恐龙蛋化石流失,使化石脱离原始埋藏地,其所赋存的原始保存状态和底层信息丢失,不利于开展有关恐龙繁殖行为和习性,恐龙生存地的古环境、古地理等研究和科普宣传,恐龙蛋化石的自然生态属性被破坏,科研价值、地质价值、生态价值被减损。

造成国家资源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今年1月,源城区检察院在实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线索互通机制时发现该案件线索,并意识到这是全市首宗恐龙蛋化石公益诉讼案件,便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报告了案件情况。市检察院决定联合办案,全程参与指导案件办理全过程。

经过多次走访河源恐龙博物馆,邀请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博士等专家召开论证会,检察机关认为,恐龙蛋化石是国家所有,当事人王某非法倒卖的行为导致大量恐龙蛋化石流失,不知去向,影响国家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秩序,造成国家资源的流失,损害国家利益,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的行为减损了恐龙蛋化石的研究价值、科普价值、美学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赔16万元,并公开道歉

今年3月29日,源城区检察院立案,当天通过正义网发出诉前公告,公告期满,没有符合条件的机关或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月29日,源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接到判决书后,在规定上诉期内并未提出上诉,判决于9月5日正式生效。


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廖小夏

编辑:林梓楷  校对:李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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