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顾客对小哥的投诉,平台不问是非曲直,宁屈小哥、不屈顾客,是不对的。小哥与顾客之间为何不能双向给评论?对劣迹斑斑的顾客,平台与小哥完全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平台“自利性罚款”、对投诉与纠纷“宁屈小哥、不屈顾客”的原则,说到底是平台在滥用自己的权力,对小哥进行服从性规训。
近日,临沂大学文学院教授邢斌长文《2022年冬,我在临沂城送外卖》引发关切。高校知识分子隐瞒身份,出力流汗当外卖小哥,反差很大;又善于理论总结与升华,揭示平台的真实,这两大要素结合在一起,引发了诸多讨论与共鸣,值得分析。
首先,概览作者的主要叙事,看他所列举的数据情况如何。
根据作者的观察,平台把骑手分三个等级,塔尖是专送,职业骑手。朝九晚九,每单3-4元。都是优化过的好单:取餐处集中,派送处集中,派送距离短、时间短,不用进小区、上电梯、爬楼、给顾客反复打电话确认。在“临沂城,专送每天必须干12-14小时,一个月必须干26-28天,平均能挣6000。特别拼命的能挣8000多”。
他认为:专送苦,但众包骑手最苦。送一趟单价低30%,单子都是专送挑剩下的,偏远或要爬楼梯。众包工作时间更长,挣得更少,“我了解的最拼命的,每个月能挣7000 (每天干15-16个小时,一个月一天不歇)”。
作者表示,自己因为有本职工作,干的也是众包,一个月送了2000多单,综合算下来,“平均每单3.5元”。这样反推回去,专送(或可加上乐跑)平均每单应是5元,这与他所说的专送“每单3-4元”有些不符。当然,某些数字并非来自直接经验,在传播中发生了变形;某些数字尽管有直接经验为依凭,但有所侧重。大家也可兼听则明。
在作者看来,外卖小哥工作这么辛苦,顾客“午餐定一个20元的饭、3公里,顾客支付20+2=22元,商家拿到14元,快递员拿到3元,外卖公司拿到5元”,平台从一单中所得的分成比小哥还要多,显示盈利能力很强,不解平台“为何亏损如此之大”。当然,外卖小哥收入与平台抽成之间的关系能够在逻辑上厘清,大致同于网约车司机收入与平台抽成之间的关系。外卖小哥之间是自由竞争的,没有高于市场均衡收入的“经济租金”,平台抽成是高是低,是上升还是下降,不改变外卖小哥的市场均衡收入。
不过,外卖与网约车行业还是有一个显著不同。外卖小哥的准入比网约车要低,正如作者说平台“不用培训,注册就行,不限时间,不规定最低工作量,收入一天一结”,买或租一个电瓶车很便宜,骑电瓶车也不需要去驾校学习然后考驾照,网约车自己好歹要买或租一个车、要会开车。故而,逻辑上,外卖小哥的收入总体上要低于网约车司机,竞争也更激烈。
至于平台的抽成,从性质上看,可以视为在顾客与小哥之间撮合成一单送外卖交易所收的中介费,或者也可以这么看:每一个顾客是甲方,向平台下了单子,平台聚合了这些单子,成了一个超级大甲方,再向诸多的小哥发单。所以,顾客认账、聚合能力强的平台,议价能力也就越强,能享受的经济租金(抽成扣除成本)也就越高。最终,平台价值就取决于此。
当然,尽管是个人体验,作者的诸多观察仍是非常有价值的。例如,感叹专送小哥“都是市区60码逆行闯红灯拿命换的”,这背后是,在顾客需求、小哥彼此之间的竞争与平台算法激励三者协同作用之下,外卖小哥违反交规、引发交通事故是高于常人的。这一点,是平台外卖行业难以去除又理应去除的一个痼疾。
又如发现平台对小哥各种罚款,差评罚款,“超时点击送达”会罚款,对平台提起申诉也没有用;也自述很难得到顾客的尊重。显然,这不是简单的顾客素质问题。顾客与小哥应是平等交易的双方,差评也未必是小哥做错什么,为什么一概要罚款?而且,这罚款是拿走小哥的血汗钱给平台自己,这种自利性罚款,相当于裁判对运动员罚钱然后钱归自己。
对待顾客对小哥的投诉,平台不问是非曲直,宁屈小哥、不屈顾客,是不对的。小哥与顾客之间为何不能双向给评论?对劣迹斑斑的顾客,平台与小哥完全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平台“自利性罚款”、对投诉与纠纷“宁屈小哥、不屈顾客”的原则,说到底是平台在滥用自己的权力,对小哥进行服从性规训。
最后,作者援引国外送外卖的费率:日本送一单起价是32元人民币,北美送一单起价是6美元,追问我们的极度内卷源自哪里。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中国只是上中等收入国家,那些是高收入国家。高收入的一大表现就是人工贵。中国的人工怎么贵起来?必须要靠持续市场创新与技术创新,产生诸多高经济租金的产业与企业,然后这些行业的外溢,包括上游的采购与员工的消费,带动低技术行业收入的上升。在发达国家,理发师也可以高收入,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中国外卖小哥的人工要贵起来,只能靠中国的继续发展与改革开放。经济系统就这样彼此牵连,我们与外卖小哥的命运就这样结合在一起:因为推动这个世界进步的终极力量,是我们的理性与开拓精神,这既会帮到我们自己,也会最终帮到所有人。
陈斌
责任编辑 |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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