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交通设施就走?这也是肇事逃逸!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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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闸,是一种交通设施

常用于停车场、小区、工厂等场所的

出入口管理和车辆通行控制管理

行驶中如果意外撞坏交通设施

选择不报警、不处理

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

不!不 !不!

你逃不了蜀黍的“法眼”

8月20日上午,百色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沙滩公园物业报警称:停车场道闸被车辆撞坏,导致道闸栏杆变形,现场却没有看到肇事车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的过程:8月19日23时46分,一辆无号牌载货三轮摩托车行驶至事发地点时,没有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导致车辆的右侧蹭到道闸杆,事发后三轮车驾驶员没有停车报警,而是直接驾车驶离现场。根据监控视频线索,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林某,并传唤林某到交大队接受调查。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林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证据面前,林某对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林某称,当晚驾驶着三轮车去倒垃圾,行驶至停车场入口时,不小心刮碰到入口处的道闸栏杆,当时感觉没有明显的损坏,就直接驾车离开了。

民警调查认定,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损坏交通设施的损失费用。另外,民警对其肇事逃逸、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

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

也属于肇事逃逸!

撞坏交通设施怎么办?

1.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人一定要及时报警。

2.如果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人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3.立即报警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故意损坏交通设施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撞坏公共交通设施要及时报警

车辆在过道闸杆时

需确认能否通行

是否会触及车身等

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百色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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