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 “交通意外,对方责任,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南方+ 记者

8月31日,笔者从微信公众号“清远医保”获悉,新一期医保热点问答汇总出炉,本期热点包括退休补划拨、住院报销、报销限制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所关心的医保疑问吧。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之前每个月的医疗账户资金返还金额是110元,但从2023年4月开始返还金额只有76元。麻烦处理医疗账户资金返还金额变少的问题。

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拨金额无误。市民2022年9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为2906元,因此每月划拨金额为2906×2%=58.12元;市民2023年1月至7月的缴费基数为3800元,因此每月划拨金额为3800×2%=76元。

根据有关医保政策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

市民问:我是今年3月退休的(事业单位),7月6日才收到单位通知需个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医保卡退休手续。我在7月10日到市社保局二楼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直至今天打开手机医保卡还是暂停参保状态,当时工作人员说4-6月的医保金也不能补,我觉得很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处理医疗账户余额不能补划拨的问题。

医保答:经核查,市民于2023年3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缴纳2023年4月至7月的清远市职工医保费用,于2023年7月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市民没有缴纳清远市职工医保费用期间,无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自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个账资金(即自2023年8月起)。因市民已办理退休手续,所以参保状态显示为“暂停参保”,并不影响市民正常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市民问:我在清远市参保,但在广州市定点药店使用清远市医保余额,显示无法完成支付,刷电子医保二维码的时候被提示“无效”。希望核实原因,没有随身携带清远市实体社保卡,想了解一下无法使用清远市医保余额进行支付的问题。

医保答:社保卡实体卡状态异常、在社保卡发卡银行预留的个人信息过期,这两种情况均可导致市民无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建议市民到清远市社保卡发卡银行核查社保卡状态是否正常。若社保卡实体卡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仍无法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请提供支付失败代码给市医保服务中心(0763-3389083)处理。

市民问:我参加了清城区职工医疗保险,现在通过微信小程序“我的社保卡”和“粤省事”查询到我的基本医疗保险开通险种及生育保险显示为接入中,希望相关部门处理解决这个问题。

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时间为2021年1月至4月、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累计缴费24个月,现清远市职工医保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状态。请市民通过以下路径再次核实: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医保查询-参保情况。

根据有关医保政策,从2020年1月起,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和条件与职工医疗保险一致,即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市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多次致电市民,但市民并无接听,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服务中心:0763-3389083。

市民问:哌柏西利与氟维司群联用能报销吗?有没有什么医保限制?

医保答:经核查,两种药品均为医保目录范围内用药,其中哌柏西利胶囊为乙类限制用药,限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使用该药按乙类药品报销,不符合条件的患者使用该药按自费处理;氟维司群注射液为乙类用药,无限制使用条件,可以纳入报销。

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服务中心:0763-3389083。

市民问:家里人最近发生交通意外了,但是对方撞人之后逃跑了,家人被送到医院就医住院,请问这种情况的住院费医保可以报销吗?

医保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其他存在第三方赔付责任应予以支付的费用,医保不予支付,第三方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方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结合市民所述情况,若公安机关在立案3个月内无法找到肇事者,请市民提供交通责任认定书、无法找到肇事者等相关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社保卡等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南方+记者 黄剑琴 贺欢

通讯员 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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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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